这年代,纯文学仿佛先天拒绝情节,辨别它们很容易,文本推进仅仅靠叙述。如果这样的叙述里,气氛不紧张或迷惑,人物没立起来,故事没有创意,那就是痴人呓语,一堆废墟。也许评论家会说,哦,你忘了,他有着优雅无比的语言。那么这些语言就是废墟上爬满的苍健藤叶,烂尾楼墙面的浓艳涂鸦,抱歉,难掩贫瘠。 而这个时代,对纯文学的阅读选择,全在于奖项的影响力。换句话,那就是当人们不大对纯文学本身感兴趣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对纯文学奖项更感兴趣。事实上在获奖名单里读到让自己心动不已的,跟中头彩一样稀缺。当我翻开入围2004年布克奖初选、获2005年迈尔斯·弗兰克林奖年度小说奖、2004年西澳大利亚州总理图书奖的小说奖和总理奖及2006年南澳大利亚州文学节最佳小说奖的小说《六十盏灯》,如此长的荣誉名单,小说实质如何?
年幼的露西和哥哥托马斯早早成为孤儿,被叔叔带往伦敦。露西成年后独自去印度与叔叔的老友艾萨克成婚,可惜在海航路上被已婚男子威廉引诱并怀孕。露西产子后重回英国。不久,露西患上了那个时代的不治之症肺结核,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认识了一生的爱人画家雅各布。整个小说跨越澳大利亚、伦敦和印度,同时讲述了在异域生活的这三代人的独特经历。
阅读中,我一直在想通俗小说家会怎么处理这个题材。在澳大利亚的童年,作者用鬼魂和孤独的气氛确实诱惑了我,露西——拿着放大镜四处寻找光线的女童,鲜明树立;接着露西到了伦敦做女工,除了替女友挡了一拳之外,这个少女形象苍白无力。虽然作者拿出《远大前程》这本书做隐喻,但是这个最可以出彩的环节居然只有17页,露西怎么对生活和爱情没了想象力,对远渡印度去嫁老头子倒英勇起来,这个少女人生关键处,作者却不深入。接下来就是海渡中的被诱惑,露西表现得像在出嫁前豁出去要好好爱一场,即使知道对方不爱自己,也要这种虚幻感觉。而露西的“豁”出去,令人惊讶之外,却无从感悟。到了印度老头家里“坏”女孩又变“好”了,和冷漠的老头成了知己。产子回伦敦,没多久露西就生病了,作为礼物,作者送了露西一个最后的男友。这位优雅的女作者和所有的纯文学作家一样,叙述的语言优美、节制,始终在慈悲的抒情中前进,就和跳芭蕾的纤纤脚尖在镜子上滑动一般,有一阵子我怀疑正是因为人物的淡薄、事件的平淡,才促使这场芭蕾文字的滑动如此流畅。除了流畅,也就只有流畅了。
这个有炫目荣誉名单的获奖小说,让我皱着眉头思考,且不说那些次要人物的叙述,还有关于照片的描述,仅仅露西这个主角有什么意思?难道想告诉我们,勿主动,因为露西一生最大主动的结果就是让自己未婚怀孕?作者让她辛苦地在地球各处滑行,意在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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