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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义华:格林斯潘的脸搁哪儿了?

时间:2013-11-21 17:17来源: 作者:娄义华 点击:
格林斯潘,美国老头。今年82岁高龄,在全球经济领域赫赫有名。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前美联储主席。他已退休2年,赋闲在家,颐养天年。10月23日,他又回到美国众议院接受听证,并在会议上,众目睽睽之下,面对电视镜头公开道歉。格林斯潘坦言,当前的经济危机改

 

  格林斯潘,美国老头。今年82岁高龄,在全球经济领域赫赫有名。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前美联储主席。他已退休2年,赋闲在家,颐养天年。10月23日,他又回到美国众议院接受听证,并在会议上,众目睽睽之下,面对电视镜头公开道歉。格林斯潘坦言,当前的经济危机改变了他对市场经济的看法,并承认当年未能有效监管,犯下了错误。格老头公开承认自己的不足,找出问题。很多人认为格老头丢尽了颜面,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格林斯潘自1987年到2006年管理下的美国经济繁荣,他的巨大声誉主要得自于1990年代IT飞速发展和近年来房地产繁荣,他的大幅降低利率的政策起到了刺激泡沫的作用。虽然如今他的时代已经结束,格老头的经济理论曾经一度让美国经济处于繁荣发展,而经济理论并非一成不变的,如今出现“金融风暴”,与他的货币政策的调整政策有关系,较为单一,所以他的理论没有延续神奇。客观地说:格老头做出了贡献,我想这些不用我去评价,自有人客观去评说他的功过。
  格老头公开道歉,平常人看来理所当然,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勇敢地承认错误,许多教师和家长在教育孩子时都这么说。敢于承认错误的孩子是好孩子!格老头道歉,其实并不那么简单,这是很多人的难以做到的,尤其是那些身居一官半职的大人,他们一边要求自己的孩子做到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而他自己有错的时候,自己欺骗自己,自己扇自己耳光。认为丢丑,没颜面。这样的事情在你我周围比比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许多关于知错改错方面的格言警句,如“闻过则喜”(《孟子》)、“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论语》)、“知耻近乎勇”(《中庸》)等,唯独没有关于官员错了要向百姓认错的说法。
  笔者亲身了解的两起冤案足以说明大人们的死不承认错误。湖南长沙某企业的一位副总经理陈某因拒绝与人同流合污,侵吞国有企业的一笔约20万元的收入,这笔收入可以通过做账“技术手段”干净利落地做得神不知鬼不觉,钻财务制度的空子。当时分管财务部门的陈某,与总经理等几个有关的同事秘密召开分赃会,陈某断然拒绝。在陈某耐心等待他们将那笔款子交过来时,等来的却是法院冰冷的手铐。随后,他被起诉,理由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企业资金,被判入狱10年,时年,他才33岁。陈某从企业工人干起,获得了湖南省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出狱那年,已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他在牢狱中度过了人生中最会辉煌的时光。
  出狱后,他四处收集资料,洗清了自己的罪行,被法院改判无罪。恢复党籍,可原单位再也不收他,成为下岗人员。他寻求国家赔偿,无数次登门,可一次次被拒绝。最终他妥协了,来回奔波的成本使得他不得不屈服,最后,他提出一个降格的要求,请求法院公开道歉,承认错误,并对此案重新调查审理。如今,他都50多岁了,蒙冤虽昭雪,可是一个本来冤枉的案子,法院就是不肯认错,难道说句“我们错了”就这么难吗?
  另一起相似的案子,长沙市某区财政局干部宋某,也是蒙冤10年,法院最后宣判无罪后,寻求赔偿无果,希望法院公开在媒体上道歉,以示清白,告知天下,让子孙别看扁。就是这么一个要求,本来就错了的案子,书面上可以改过来,口头上承认错误,法院死活不愿意。如今,这位青春年少被人冤枉入狱的年轻人,已被折腾得无一点生存的积极意义。如今40多岁,就像个老头似的。
  扯了两起远的例子,这些并不是个案,在全国不知道还有多少。说点近期的事,三鹿奶粉事件,出现问题后,多位有关责任人虽然被“问责”,可未见一位出来,低下高贵的头颅承认错误。面对镜头认错的恰恰是与之无关的人员,却是新任,或是其他部门的人员。虽然你是现任领导,你出来道歉,你能代表那些有责的官员吗?你这认的又是哪门子错误?出现问题奶粉的时候你又不在其位,你谋的又不是其政,何错只有。你来认错,岂不是越俎代庖吗?
  陕西“华南虎事件”也让我们看到了官员们的认错难,如今真相大白,当事人周正龙为了谋求富贵,万万没有想到,一个地道的农民为此付出了代价,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虽有几个与此事有关的领导干部被拿掉乌纱帽,但这些有关的人员却并未对此作出认错。
  西方国家的官员犯了过错,在公开场合向民众认错或者发表书面道歉声明,是常有的事,这在官员本人和民众看来都属正常。可是,有的中国官员在工作中犯了错误,不要说在公开场合向民众认错了,就是向上级写个检查,或者在小范围内做点自我批评,如果不是出于某种外部压力,是很难主动认错的。
  官员犯了错不认错,主要不是个人修养问题,而是文化和体制方面的问题。即使官员们自己认识到某项决定确实错了,也不能认错。如果承认错误,等于说人民政府错了、党错了,那样会损害人民政府的威信,损害党的威信。尽管这个逻辑很牵强,却好像很有说服力。
  拒不认错是我们的领导干部一个非常恶劣的习惯,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司空见惯。一旦出了问题,他们首先都是先捂着、盖着,尽量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隐瞒不住了,他们也是千方百计地推脱责任,把自己擦得干干净净,或者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爱咋咋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例证,总是瞒着,最终还是捂不住了,害人害己。
  缺乏反省和道歉意识是我们民族的一个通病,不仅仅是发生在官员们的身上。在我们普通民众身上也随处可见,80后作家郭敬明输了官司,抄袭事实成立,就是不给原告道歉。一个不愿意承认错误的人,是否改正错误,值得观察。引咎辞职在西方是一件很普遍的事儿,但在我国却较为少见,领导干部们即便是做错了事儿,也要想方设法保住头上的乌纱帽,因为他们在在乎手中的权利了,他们可以什么都可以不顾,包括党性、人格、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甚至人民的生命。
  父母有过错,儿女们说都不能说,这叫做“为尊者避讳”,说了就是不敬。现在许多官员自称某地“父母官”,连我们一些有知识的人也称他们为“父母官”。既然是官是父母,百姓便是子民。官员有错,自然不需要向子民承认错误了。不信你试试。如果某官员犯了错,而你建议他或者她向百姓认错,他或者她大概会冷冰冰地对你说:“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我们的官员犯了错,让他向上级认错是比较容易的,他只有惶恐,而不会羞怯;但如果让他向选举他、托付他的百姓认错,除非上级强迫命令,否则无论如何也放不下这官架子!
  万一有哪个官员真的愿意这么做,他也不敢:地球人都知道,咱们没有这个规矩。你要破这个例,明摆着是作秀,当心其他官员戳你的脊梁骨。
  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像格林斯潘那样大胆地说出自己的过失,勇于道歉,求得心灵上的解脱,让自己活得轻松。我们并不觉得格老头失去了什么,他的那张老脸依然还在,我们一边责怪他的同时,为他的超凡洒脱送上掌声。我们那些犯了错误(甚至是罪行)却死不认错的人,心里永远背着良心的包袱,活得并不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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