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制定预防腐败条例,着眼解决裸官贪腐等问题(中国经济网 5月7日) 笔者不得不承认是被“着眼解决裸官贪腐等问题“这个标题说吸引,因为“裸官”显然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大热门”,“裸官腐败”更是成为了我国反腐的重大障碍,其一,“裸官腐败”给我国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其二,“裸官腐败”是对社会公平的严重破坏;其三,“裸官腐败”情况的日益严重,已经对我国的政治乃至军事造成巨大的威胁。然而出逃的“裸官”因为不在境内,对其进行惩处具有很大的困难,让我国的反腐部门一个头两个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的完善,对于官员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于官员的教育不断加强,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但是 “裸官腐败”仍然是一个令人头疼的事情。“裸官腐败”的原因无非是“经济”,也就是说每一位腐败的“裸官”特别是出逃的“裸官”都是一位经济学“专家”。 权利=商品?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许多“裸官”在最初都是很“规矩”的,不少“裸官”在东窗事发之前,其仕途一度被看好,也就是说他们有“远见”,知道投资“权利”能够带来大“收益”。人们往往会将“权利”与“金钱”联系起来,“裸官”们只是借鉴了大众思想而已。 权利=垄断?在社会中,什么最重要,那就是“实权”,等官员投资的“权利”成长到一定阶段,手中便拥有的“实权”,比如审批权、审计权、检查权等,有了“实权”,运用手中的权利进行“垄断”,便有“干大事”的机会。本次事件中的吴湛辉就正是用好了“实权”而与“官商勾结”,从中得利。 权利=无风险?只要参与社会经济,就存在风险,投资“权利”也一样,所以“裸官”们早就学会了“风险评估”,使用高明的“隐藏”手段,钻法律制度的漏洞,从而让自己“伪装”起来,不到最后一刻不会被发现。然后运用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自己的家属、资产转移至国外,从而 “规避风险”,就算被发现,也已经为时已晚。 权利=安全出逃?“裸官”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部,那就是最后能否“全身而退”的问题。“裸官”们很高明,很警醒,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刻“开溜”,绝不拖沓,给纪检部门来个措手不及,来个“釜底抽薪”。 “裸官”腐败直至“裸官”出逃无不遵循的是这一规律,说到底就是对“权利”的看管还不够严,从而让某些人钻空子,将权利用作“商品”进行投资,当有些问题想不通的时候,试着转换角度,转变思想,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综合思考,制定既全面有具有针对性的对策,以应对我们不断增加的“裸官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