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中央禁令之下,一些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巧立名目,或化整为零,或空手套白狼,将发票“变形记”演绎得炉火纯青。这种形式成为少数人侵吞国家资产的便利手段。 (5月23日 《经济参考报》) “假发票”一说,笔者相信很多人都会误会所讲的是指的那些发票不正规的,没有权限的发票。但是笔者在这里所讲的却并不是这么一回事,这里所说的“假发票”,其实它是真的,真的是税务部门开出的发票,但是它的“假”却是另有所指。在我国公务体制内,对于公款的消费,一定要有证据,那么这个发票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啊,如果是真的能够有发票的话,那些违规拿来的发票就是被称之为“假发票”的。 据报道,因腐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海南儋州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报销作为敛财手段,其在儋州市任职4年多,公款消费报销共计404.94万元,仅2012年10月26日至29日的4天时间,就报销了6.7万元的住宿费和8.6万元的餐费。这样的一笔费用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为何就这样的肆意妄为的就给报销了,这背后的猫腻肯定是很恐怖的,甚至有网民认为,发票抵扣已经成为公款腐败的重要手段。 诚然,在公款报销方面我国还是有很多制度的漏洞的,这和我国的国情、民情是分不开的。“一把手”的独大和包庇,让很多报账之人的胆儿更大了,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也就增大了;还有的监督和问责制度的不到位,让一些本身违法的人逍遥法外,这在无形之中就助长了他们的“焰火”,让事件发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虽然有的人会说这个“假发票”的资金涉及不会很大,毕竟操作者也是希望不会引起他人的注意,所以还是很小心的,但是如果把这样的每笔数量不大的报账给累计起来的话,那也是很惊人的数字的。本身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还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况且这也是对于公务员管理当中的缺失漏洞,所以绝对不可以小觑的。对于国家财产的“偷窥”,就是对人民利益的损害,就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这必将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唐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