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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不应是城管违法的“免死金牌”

时间:2014-05-26 21:29来源: 作者:何小凝 点击:
城管队伍从来不缺少新闻,无论是吵架还是打人,都是屡见报端的新闻。日前为了免责,又刮起了一股“临时工”风,可能由于这股风刮的太猛,如今又改头换面,当起了“志愿者”。 堂堂一名城管副中队长为了2元停车费致收费老人死亡,这则令人不可思议的新闻究竟

4月13日,巴中城管一名副中队长拒交两元停车费,与收费老人发生纠纷,后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昨日,巴中市城管部门表示,该副中队长侯飞甫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5月26日  成都商报)

城管队伍从来不缺少新闻,无论是吵架还是打人,都是屡见报端的新闻。日前为了免责,又刮起了一股“临时工”风,可能由于这股风刮的太猛,如今又改头换面,当起了“志愿者”。

堂堂一名城管副中队长为了2元停车费致收费老人死亡,这则令人不可思议的新闻究竟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暂且揣测一下这名副中队长的心里,也许是因为收费老人看着自己身着制服,是有“身份“的人,还要坚持问自己收停车费,让他觉得很没有面子,故而强行离开,没想到却导致了老人的死亡。正是由于内心觉得应该被“特殊照顾”,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然而,对于这样的结果,官方解释称涉事人员为城管的一名驾驶员,为了工作方便被任命为副中队长,实际身份是一名志愿者。不知道城管局给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撇清自身的责任,还是避免造成城管队伍的不良影响。无论是出于怎样的初衷,“志愿者”都不可能成为违法的“免死金牌”。

如今,这名副中队长已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然而事情并不能就此结束。无论他是不是城管的正式员工,都与其拖不了干系,不能妄图用“志愿者”来推脱责任。司机也好,志愿者也好,只要从事着城管这项工作,就要为自己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身着城管这身制服,就代表着城管队伍的形象。

事实上,现在的公职队伍,已经走入了一个怪圈,“临时工”、“志愿者”已经成为公职人员推脱责任的代名词,一遇到事情,就称自己是“临时工”、“志愿者”。笔者不禁想问,体制外的这些职位真就能不承担责任了吗?

不得不说,相关人员还是很聪明的,一纸“志愿者协议”可能为城管单位减少不必要的追责。可是,事情不能照这样畸形的发展下去,不能让“志愿者”这样的边缘职业成为公职员人的“免死金牌”。呼吁政府能尽快出台一些措施,制止一些单位在这条歧途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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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梅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5-03-0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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