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顶风违纪办“升学宴”的典型案例,并已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本年度有关评先评优资格。(新华网 8月4日)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从古自今被视为人生四大喜事。诚然在如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氛围中、在寒窗苦读十年的莘莘学子眼里、在满心期待的父母心中,“金榜题名”更是人生的一件大事与喜事。倘若是普通百姓人家摆几桌酒菜宴请亲朋好友以此犒赏辛勤的儿女,想必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缘何这四起“升学宴”被当做典型案例处理,在笔者看来,一是因为他们是党员、是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起到党员示范与模范带头作用,在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办“升学宴”的形势下摆上十多桌的酒宴算是顶风作案,对他们进行处理算是杀一儆百;其二是在中央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以“升学宴”为名借机敛财的党员领导干部的确存在,为了更好刹住这股歪风邪气,对于顶风作案的就要进行严肃处理。 此事一出,想必四位及第子女的父母心中甚是委屈,也许他们是抱着和那些普通百姓人家父母一样的心态,儿女提名、光宗耀祖,以宴请亲朋好友的方式来表达内心的高兴与激动,或许他们心里压根没有想过要借此敛财,也更没有想到原本高高兴兴的庆功宴变成这样。究竟他们有没有以 “升学宴”之名借机敛财,我们不得而知,一切只有等待当地纪委的调查结果。但笔者想说的是,无论结果如何,作为党员干部他们的确没有认真去领悟、执行中央《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和市纪委《关于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操办“升学宴”收钱敛财歪风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没有尽到党员干部示范带头的义务,他们应认真地反思。 显然,以往报道过不少官员以“生日宴”、“庆功宴”、 “升学宴”借机敛财、大行腐败之事的案例,因此中央、省市各级都严厉打击此类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但笔者认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相关部门都应理性对待“升学宴”,不要原本单纯喜庆的“升学宴”为少数借机敛财的腐败分子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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