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集体经济涉腐败案件频发状况下,广州重拳出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昨日,《关于规范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意见》要求,村集体重大事项签约前需7日公示等。这是广州首次出台文件全面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管理。(8月19日 华西都市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中的土地、矿产等资源价格大幅度提高,村集体经济也有了一定规模,在加上监管上的不足,造成了村官的权力寻租机会也随之水涨船高,村官贪腐现象频现,数额巨大。因此广州重拳出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是非常有必要的,值得各地方政府借鉴参考。 村官权小,但腐败案件却多发,最关键的还是监管制度的缺失。村干部掌握一村的职权,掌管着发放补贴、土地出让、集体经济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务,但由于制度约束的薄弱以及干部监管的松懈,导致一些村干部出卖村民利益,并占为己有,使得群众怨声载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村官承担着行政事务,但却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懒得管,由于制度的缺失使得“村官腐败”成为了党、政、法“三不管”的“世外桃源”,而且成为中国“吏治腐败”系统中一个十分隐蔽的“终端”,一些地方的“村官”,直接充当了乡镇干部腐败的“源头” 杜绝村干部腐败行为,必须靠长效机制发力,首先关键一环是建立长效机制,要应该切实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加强村务公开力度,严格杜绝村上事务“一言堂”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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