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时间里,山西7名省部级官员相继被调查,其中包括5名省委常委,这还不包括今年4月被调查的原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时任中国科协党组书记),以及众多市县一级官员。(《中国经济周刊》 9月9日) 官商勾结自古以来都是腐败的常见形式,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因为公权力往往掌握着商人的生杀大权,而官商利益输送、各取所需,能让商人获得暂时的保护伞。要破解官商勾结,关键还在于规范权力的运行,“权为民所用”,铲除权钱交易的土壤,让商人得到比腐败官员更大更有效更长久的保护伞——法治。 能源领域的腐败一直份外刺痛国人的神经,而从近来山西官场“地震”的情况来看,官商勾结合谋私利的现象已经由来已久。官员从事的是政治事业,主要是管理国家、政府、社会等综合方面的事务。这些综合管理需要一定的权力,根据需要法律也授予官员应有的权力。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这些权力归根到底是人民授予的,是党和政府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手段,除此之外,并无别的功能。商人这一职业的基本特征是趋利性,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商人既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的一面,又有两者发生冲突的一面。 政府官员与国企高管手中有权力,商人需要租借权力生财,官商之间的利益勾连自古有之,胡雪岩就是清末著名徽商,因为对政府有贡献,清政府赏其黄马褂、红顶戴,成为著名“红顶商人”,还有吕不韦、沈万三等富商,我国古代的官商文化可见一斑,在这种文化糟粕的影响下,很多商人通过攀附权力而不是通过竞争获取订单,大发不义之财,严重侵蚀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当商人的经济效益对社会效益产生破坏时,官员必须站在维护社会效益的立场,抑制商人的不法行为,伸张正义,以民为本,让人民群众看到官员身上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官员的正义行为,必然与商人的不法利益对立。因此,官员要有权威,必须自身过硬,不能有被不良商人所裹挟的任何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严格区分官员与商人的不同身份,各自把住自己角色应有的操守。 国家主席习近平说:“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应该相信,在法治框架内,辅以良好的监督机制,让市场说了算而不是市长说了算,官商勾结将越来越没有空间,因为在此情况下,官商勾结将不再必要、不再可能、也不再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