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湖南娄底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的规定,对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陈谊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两指”审查措施。(9月16日 人民网) 反贪局长被“反贪”早有先例。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长春反贪局长李晓明落马案余热未退,现又一反贪局长涉嫌违纪违法被查,反贪局长被“反贪”一时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网民热议的话题。 反贪局长作为反腐斗士,身处反腐前沿,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最后防线,最后堡垒。然而,从事如此圣神职业、担当如此重任的反贪局长反而成为“反贪”对象,说来有点荒诞,有点可笑。但随着问题反贪局长们逐渐浮出水面,证明腐败问题无孔不入的同时,更是让人看到了党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彰显了党中央的反腐决心。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承担反腐倡廉重要职责的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缺乏足够重视,自律不严格、自身不廉洁,反腐倡廉工作必然大打折扣。反贪局长被“反贪”这种“反腐不护短”的做法,值得称道。 然而,反贪局长被“反贪”再一次警示我们:反腐系统内部存在监管漏洞。失去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谁来对“反贪者”进行“反贪”,已经成为一个急需面对的问题。无论是反贪局,还是纪检纪委系统,自觉“清理门户”固然可喜,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因此,必须切实强化人大、政协、社会舆论和职能部门的相互监督,尽量不给腐败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好在上述案例的出现,给我们的社会敲响了警钟,也让社会大众看到了党委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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