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不是第一个实施小汽车限购的城市,却是第一个将突击限购做到极致的城市。 从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限购公告,到正式实施限购,相隔仅短短20分钟。之前天津和杭州限购,这个“缓冲期”都是5个小时。深圳限购不仅出手快,而且下手狠——上万名警察配合多个部门组成执法队封锁4S店,禁止汽车交易,市民纵有心抢购,也只能徒唤奈何。 就在一周之前,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信誓旦旦地说“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岂料不仅学了,而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切早有预谋,一切尽在掌握。 杭州限购之后,人们都在猜测下一个限购的城市会是谁。很多人没有想到,它会是深圳,因为深圳是表态“不限购”最坚决的城市。早在去年11月,深圳市公安局负责人就曾向媒体表示,如果深圳出台限牌限号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今年1月,深圳市长许勤在市人大会议上明确表示,不会采取行政手段治理拥堵。今年9月,深圳警方还拘留了4名散布“限购谣言”的汽车销售顾问。 “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有网友如是说。深圳限购可谓深得“兵不厌诈”之兵家要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中,政府公信力碎了一地。 深圳市有关方面事后回应称,“若提前向社会公开,极可能引发小汽车集中抢购,既造成车辆剧增、增加交通拥堵,又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使限购政策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突击限购可将“负面效应”降至最低。然而,即便新政预留空当引发了市民抢购,导致了一定程度的混乱,其损失也远不及政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造成的公信力流失。 就在深圳宣布实施限购的前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二审稿提出,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这被舆论普遍解读为,类似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受到严格约束。在立法法修正案即将通过的前夕,深圳突击限购,令人浮想联翩——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深圳是要上演最后的疯狂么? 如果是这样,那些还没被限购的城市和市民倒是可以大松一口气了,汽车限购从此有法可依,至少不会搞突然袭击。但是且慢,深圳突击限购并不是没有法规制约的结果——《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76条规定:市政府可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第86条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76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告相关预案,听取公众意见,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不得少于30日。 自己制定的法规,自己公然违反,相当于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这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典型的有法不依。视既定法规如无物,置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于不顾,搞“密室政治”,玩兵家权谋,权力任性胡为到这种地步,比一千次突击限购还要可怕。 深圳限购再度起到一种恶劣的示范效应,现在人们担心的是,按照这种状况,今后在汽车限购问题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政府的承诺是可信的,限购令随时都有可能降临到任何一座城市。不必再费心猜测“下一个限购的城市会是谁”了,赶紧买车吧。 必须承认,城市治堵、治污是一道世界性难题,中国汽车社会的爆发式生长更是让这项工作难上加难,但是再难也要回到法治的轨道上来,用法治的精神、法治的思维、法治的举措来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