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武凤英被曝为其母亲在老家办丧事,市工商联领导及所属商会众多企业家前往吊唁并随礼,随礼金额几千元不等。 众所周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就在张家口市,原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就因豪华嫁女被撤职,并责令退还所有礼金,落得官财两空,作为张家口市的人大副主任,武凤英应该知道这个事情。那么,怎样算是“大操大办”?哪些人不准“大操大办”? 按照于法有据的法治精神,“严禁大操大办”的法理依据出自《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其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所称的“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康保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应该没多少人会随礼上千。然而,《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偏偏武凤英不是中国共产党员,是个无党派人士,好像党纪党规对她没有约束力。 王岐山书记多次强调:“党纪严于国法。”以“通奸”为例,对于普通群众这属于道德范畴,顶多被街坊邻居戳几下脊梁骨,对于共产党员,这就属于违纪,必须受到党纪的严惩。那么是不是非党干部就可以无视党纪,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一般呢? 有数据表明,目前在我国,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非中共领导干部已达3.2万余名,其中很多是厅局级、省部级的高官,如果这部分人没有纪律的约束,必定会成为脱缰的野马。当年山西省临汾市副市长苗元礼,就曾妄言“我不是党员干部,是党外干部”,到最后收受贿赂,触犯国法,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常言道:“病向浅中医。”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因为触犯纪律,受到“党纪”大刑伺候,最终幡然悔悟,才没有滑向违法的深渊。因此对于那些像武凤英一样的非党干部来讲,还是多学学共产党员,多用共产党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别到违背国法之时,才后悔之前没有纪律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