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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亿超标办公楼 呼喊配套制度发力

时间:2015-11-25 10:50来源: 作者:栖寒 点击:
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都是国有资产,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办公用房要打破部门所有制,按照政府资产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公用房的社会效益。因此,要坚决杜绝超标办公楼的出现,一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起到“规矩

黄冈市地税局超过市发改委批复8978.83万元,实际建设纳税服务综合楼,投资近2亿。对此,省地税局强力整改,严肃问责。省地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将黄冈市地税局新建办公楼、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场整体移交给黄冈市政府统筹处置;责成黄冈市地税局向当地财政上交账面结存资金1.45亿元。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但部分地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之风依然存在,并往往谓之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无非是方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或者集中起来办公,提高效率,或者向地级市发展,提升城市档次,或是更奇葩的漂亮的办公楼能吸引更多投资。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一些崇尚奢靡之风官员的狡辩的借口,实属可笑。

面对围观“超标办公楼”的公众来说,他们都会统一觉得:对这一类超标明显的腐败工程,必须追究其腐败实质,找出腐败分子,并对其绳之以法,不管牵涉的面有多大,级别有多高。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如果楼是他们变着法子造出来的,那就应该转让给社会,把乱花的钱追回来,实在转让不出去的,在严肃处理责任人的基础上,扒掉它。这虽然在经济上会带来大损失,但只有扒了这样的腐败楼,才能在民众心里竖起信任楼。面对2亿投资的“腐败楼”谈何转四风,又谈何树立政府廉政形象?其实,面对大众的这些想法,我们都是可以理解,并给予支持的。

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都是国有资产,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办公用房要打破部门所有制,按照政府资产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办公用房的社会效益。因此,要坚决杜绝超标办公楼的出现,一方面,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起到“规矩”之效。制度不能只讲“要怎么样”,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突出规定执行的刚性约束,拉起带电的“高压线”,否则标准再严,也不过是一只没牙齿的纸老虎。同时,把好预算关,将监督窗口前移,注重预防,严格审批监管,完善“三公”经费审查、公示制度,管住财政的“钱袋子”。通过刚性的约束倒逼预算、决算、审计的彻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以此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和约束,防止公共资金用于豪华建筑,给脱缰的权力套上法治“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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