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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大楼要“有名有姓”

时间:2015-12-24 11:37来源: 作者:张小兵 点击: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区市都开展了清理公务资源的专项治理行动,清理压缩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处置动作缓慢,一些清理出来的公务资源被闲置也就成了常态。 超标就闲置是作风问题,更是观念问题。如此简单粗暴的执政思维,不仅是另类懒政,也是阴奉阳违的体现。逻辑

22日上午,九江市民刘先生准备到庐山区政府办事,当他来到位于十里大道上的庐山区政府大院时,却发现大院里的办公楼已成了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一打听,才知道庐山区政府早在7月就已搬迁到新大楼办公。令刘先生奇怪的是,虽然区政府搬到了新大楼办公,但老院子门口依然挂着政府等部门的牌子;当他来到庐山区政府新大楼时,却发现新大楼没有挂任何牌子。

近年来,政府办公大楼可与白宫媲美,市政广场赶超天安门广场,政府机关所属的培训中心、招待所与豪华酒店不相上下……此类现象屡见不鲜,政府性的楼堂馆所,成为一些地方最有名的标志性建筑、最亮丽的风景,不仅规模宏大极尽奢华,且有泛滥之势。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区市都开展了清理公务资源的专项治理行动,清理压缩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处置动作缓慢,一些清理出来的公务资源被闲置也就成了常态。

超标就闲置是作风问题,更是观念问题。如此简单粗暴的执政思维,不仅是另类懒政,也是阴奉阳违的体现。逻辑荒唐,观念迂腐,逃避责任,没有丝毫的服务人民的信仰。

但是,有的地方已经开展了公务资源新利用工作。比如,湖南南县政府部门腾退办公用房后,一些原本用房紧张的医院、学校得以“乔迁新居”。比如,南县文广旅游局搬到县政府办公大楼之后,腾出的483.6平方米办公用房,整体移交给了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用于门诊和行政办公。南县林业局搬进县司法局办公楼之后,2582平方米的院子成为南县德昌小学校园的一部分。

盘活闲置楼房,扫除歪风邪气,是技术层面问题,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块顽疾。杜绝N次浪费,需要对“有权就是任性”的“脓包”彻底刮除消炎,下狠手,用猛药,让“任性”执政转变为“人性”执政。因为,中国不缺监督,不缺改革,不缺反腐,缺的是认真,甚至是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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