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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查“车震”错在哪了

时间:2015-12-25 09:22来源: 作者:一段飞扬 点击:
近日,一段山东枣庄多名“特警”对两名“车震”男女粗暴执法的视频热传。网传视频系特巡警大队辅警用手机私自拍摄并发布至微信群,在网上扩散,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4名辅警已被依法拘留,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特巡警大队的领导依法给予了纪律


近日,一段山东枣庄多名“特警”对两名“车震”男女粗暴执法的视频热传。网传视频系特巡警大队辅警用手机私自拍摄并发布至微信群,在网上扩散,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4名辅警已被依法拘留,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特巡警大队的领导依法给予了纪律处分,对特巡警大队予以通报批评。

在某些政府部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时,“临时工”常常登台亮相。薛城警方的通报刚一上网,网上“又是临时工”的惊呼此起彼伏。有网友反讽称,“能不能有点创意?”更有网友调侃说:“临时工就是这样一群人,他们拿着最低的工资,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还最经常地被当作‘替罪羊’”。可以说,某些执法部门的“临时工”策略,已成了政府公信流失的加速器。辅警是警方的“临时工”。可能对于警方纪检机构来说,区分涉案人是警察还是辅警很重要。但对于民众来讲,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警察与辅警都代表着警方的形象。辅警粗暴执法,同样是警方的污点。

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值得追问,执法的对象同样值得讨论。有网友质疑:特警也分管“车震”了?我本以为,这不应成为一个问题。但在一些网友跟帖中,仍能发现力挺警方应对“车震”进行执法检查的声音。有人认为,“车震”伤风败俗,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之。但正如我们所知,汽车是个相对密闭的空间。“车震”男女将车辆停在僻静处,正是为了避开公共场所。未涉公共利益的“车震”属于典型的隐私权,警方无权执法,更无权拍摄视频并传播。涉案的4名辅警虽已被拘留,但拘留并不是全部法律责任之所在,究责才刚刚开始。要让更多人透过此案知晓了围观他人隐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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