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别以“PS+敲诈”及“合成+敲诈”为关键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到70份针对PS艳照敲诈勒索案的判决或裁定,最早的一份裁判时间为2009年7月9日,最新的一份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PS艳照敲诈官员案件屡屡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也影响到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就需要一方面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官员的教育,提高官员的防骗意识,对于那些心虚的官员必须严惩不贷。 据70份裁判文书显示,被敲诈的对象包括全国多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国企高管等。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犯案手法都极为的相似,那就是先谎称已掌握被敲诈对象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要求对方汇款到其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就要将照片或视频公开。然而,就是有一些官员本来清清白白,为了不影响自己的生活,还是乖乖给不法分子汇钱,真的是愚蠢至极。 不管怎样,“PS艳照”敲诈已经触及刑律,自然也就会受到刑事处罚。作为刑事案件,对当事人以敲诈罪立案和判刑并不为过,公检法在程序上也不存在什么问题。最有问题的是那些被敲诈的官员,显然在诉讼身份上确实尴尬,身为受害者不是知情不报,就是妥协汇钱,这些行为对于官员来说都是不应该出现的,只有少数站出来揭发敲诈者的官员才能挺起腰板。 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ps艳照”敲诈事件背后一系列的疑问都亟待回答,当然,这也警示着,查处此类敲诈案件,一方面要加强对官员的思想教育,包含两个教育,一个是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官员德道标准和底线,二是加强官员防骗技能,切实保护好好干部;另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绝不能无视任何蛛丝马迹,要顺藤摸瓜查出“对号入座”的官员为何甘当冤大头,一查到底,有违法违纪行为严惩不贷,无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批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杜绝“ps艳照”诈骗在出来兴风作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