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莉原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一名语文教师。2012年5月8日,张丽莉在学校门口为救学生挺身而出,遭失控客车碾压导致双腿高位截肢。张丽莉也被称为“最美女教师”。近日,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对张丽莉等25名拟提任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张丽莉拟任市残联党组成员、推荐为市残联副理事长人选。(新华网10月24日)
“最美女教师”又有了新消息。在成为“感动中国”人物、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教师”等耀眼的光环之后,一个更加实际的官职正在向张丽莉挥手——佳木斯市残联党组成员、残联副理事长。对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这样的安排,许多网友表达出了不同的意见,有些网友认为,“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就应该得到这样的官级。而有些网友则认为,官帽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馈赠礼物。
在情感上,让具有优秀品质的人成为党政领导干部,是许多普通百姓的共同期望。在“德”的方面,张丽莉显然是符合条件的。同时,她的事迹也是人人共知,所获得的奖励也是国家最高级别。但是,这并不一定就等同于张丽莉就一定符合提任副处级干部的程序。众所周知,张丽莉在一年之前,还并没有所谓的编制,即是一名“临时工”。一年之后,她便由没有级别或是刚刚入编就升到副处级,难免让人疑窦丛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第八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对于这些程序,不知道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是不是都在严格执行?
质疑的不是张丽莉的任用资格是不是达到了标准,而是在质疑以下三个实际问题。一是,一是,副处级官帽,算不算是一个馈赠品?之前的那些普通人怎么努力也很难拿到的奖励,如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全国优秀教师”等所有的荣誉称号,多多少少有点“不见截肢不发奖励”的感觉。那么,这个副处级干部,是不是也是一种“马后炮”式的奖励呢?是不是像那些奥运冠军被直接放到一些领导岗位上一样将官帽当成是一种馈赠品呢?
二是,除了“德”之外,对于才,对于工作经验,对于新的岗位需要的新的工作能力,公众还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张丽莉在“德”的层面,自然无可指摘,甚至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对象,但是,是不是拥有胜任残联副理事长的能力和才能呢?没有在残联工作过的她,能不能一开始就能适应这个工作岗位呢?
三是,官场用人有没有“看名人下菜”的嫌疑?正如当下的一些地方政协,如果这个地方出现了名人,比如,“大衣哥”,比如王宝强,都很快被吸纳进了地方政协队伍,但是,他们有没有时间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有没有履行政协委员的能力,都是很大的问号。对于张丽莉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或地方领导应当对“张丽莉的名气成分在此次提拔过程中占多少分量”有所解释。
官位是公共资源,不是地方政府的,不是哪一个部门或是哪一个官员的,不是礼品,不能送来送去。每一个官位,都来自于公共权力的赋予,每一位官级,都应当为公共利益着想。即便是送给名人、好人,也应该有一定的合理程序。还是要强调,我们并不是在质疑张丽莉,而是更想问一问,我们的用人制度是否完全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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