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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撞人致死,取保后再收监有啥猫腻?

时间:2014-07-17 23:41来源: 作者:曾阿良 点击:
王浩斌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而在事隔两个月后的沁阳市公安局才将肇事者刑事拘留。而没过多久,沁阳市公安局又以“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为由将王浩斌取保,更是引来一片质疑。而在近日,王浩斌被再次收监

2013年2月,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王浩斌开车撞死了原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后,肇事逃逸,在被抓捕审判期间,又因“因病取保候审”受到检察院及死者家属的质疑,而在近日,王浩斌被再次收监,而对于原因,相关部门表示不愿多谈。(凤凰网 7月18日)

王浩斌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而在事隔两个月后的沁阳市公安局才将肇事者刑事拘留。而没过多久,沁阳市公安局又以“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为由将王浩斌取保,更是引来一片质疑。而在近日,王浩斌被再次收监,而对于原因,相关部门表示不愿多谈。笔者不禁感叹,官员撞人致死,取保后再收监有啥猫腻?

笔者纳闷的是,竟然是谁安排的“保外就医”?在“保外就医”一年多后,为何被“再度收监”?出尔反尔的背后,或为了掩藏真相,或为了逃避追责。如果说此案背后没有一点猫腻,恐怕不会有人相信。我们更要疑问,如果一个科长都能有这样的能耐,公然践踏法律尊严,那他的“后台”,又有怎样的能量?如果公安局纪检书记的生命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普通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的维护?

此案显示出一个有意思的羁押过程:拘留——取保候审——再次收监。更令人生疑的是,而在于取保背后的细节——取保理由,仅仅在于“根据局领导安排”,而更关键的在于受害者的身份——公安局纪检书记。之所以出现取保候审是因为公安机关给出了“王浩斌目前患有小脑网膜囊肿疾病,有危及生命安全的可能,暂不适合羁押”的理由。而让王浩斌再次被收监又因为负责调查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张南京认为,王浩斌取保候审的确存在诸多不正常的情况,不能排除王浩斌的医学鉴定存在造假的可能。

笔者认为,陈志斌的整个“取保候审”只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造假过程,身为政府机关科长的陈志斌可谓是知法犯法,企图漫天过海混淆视听,罪不可赦。公安局无疑也就成为了此事件的“帮凶”。要是以后这类事情还是层出不穷,还怎么让百姓相信公安是正义的化身,怎么让百姓信服公安局代表正义的力量。笔者希望,有关部门一道要杜绝知法犯法的恶劣行径,才能还大家一个明白,还死者家属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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