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4时30分,昆山市市长路军就昆山工厂爆炸事故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近百名记者,路军当场哭泣,现场集体为遇难者默哀。 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目前已有至少69人遇难,190余人受伤。初步判明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疑因粉尘爆炸引发。如此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伤人数之多,不知有多少的家庭为此陷于悲痛之中,不要说是市长,换了谁,只要还有一丝良知,面对此情此景都会伤心而泣。可是此时市长的哭泣又怎能挽救回69名职工鲜活的生命,又何能减少伤者一丝一毫的伤痛。市长的哭泣耐人寻味,不得不让人深思,之前咱们的职能部门都干啥了?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爆炸事故作出了"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指示。笔者不得不以此指示问问该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 到底是如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其作用就是要求在开展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要求负责。既然如此,那么该企业在紧抓经济效益的同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了工作的首要,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有保障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都切实到位了吗?车间除尘设施、防静电措施都到位并正常运行吗?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落实了吗?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否真正做到了对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吗?每项措施又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了吗?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遵循了吗?作为职工又是否遵守了安全生产制度,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工友的违章操作提出批评并制止了吗?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还少吗?其教训都到哪里去了?面对这些追问,谁应反思?吃一堑怎就不长一智呢? 到底是如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近年来,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重大事故,在发生后提的最多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是这句话温暖着无数受伤的家庭和群众。可是又有多少的党员领导干部,有多少的企业去把这句话真正落到了实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不是只针对在灾难发生出现人员伤亡后,它其实应贯穿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之中,应时刻装在党员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的心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监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那么当地的安监部门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管了吗?在事故发生前,发现过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吗?又是否有过要求其停产整改的情况?透过该事件,当地安监部门乃至当地政府难道不应为此反思? 笔者不知道,市长到底是面对死伤人员触景而哭,还是因为没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哭。不管为啥而哭,都难以挽回逝去的生命。此时市长的哭泣带给我们的何尝又不是一种警示,警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警示企业单位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警示全社会共同关心安全生产,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环境。该事件到底是谁的责任,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切皆会水落石出,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自然将受到依法依规的处理。 痛定思痛,警钟长鸣!愿逝者安息,望生者警醒,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用生命换来的警钟我们真的敲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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