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哈尔滨市提出,拟提拔考察的人选,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等个人资产。这是5年来,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新京报8月18日) 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反腐倡廉的一大利器,因为通过财产申报,能使官员不敢敛财。在核查的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瞒报的财产,不仅可以按照违反申报制度追究违纪责任,甚至可以按照“不明财产来源罪”,追究刑事责任。报道称从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这无疑是振奋人心,撩拨眼球的数据。但是当看到公示级别科级占一半、试点回访多个地方避谈财产公开、超半数试点“昙花一现”,把民众不免从云端推向谷底。这样的官员的财产公示咋就成了政府“家务事”。 按照传统的说法“人怕出名猪怕壮,家有万贯不显露”。官员的财产公示说直接点就是把为官多年的所有“正当”收入公诸于众,原本不想显山露水的财富,现在要全部暴露出来,的确需要的是勇气和过人的定力。心里亮堂者还可以大大方方,心里藏污纳垢者怎能亮亮堂堂?所以不管是人走政息、遇到阻力、难以核实、上级叫停都不能成为官员的财产不能公示的理由。真正原因是部分地方对财产公示持观望态度,制度不能落实到位,雷声大雨点小、打擦边球、欺上瞒下存在作秀嫌疑,走形式、走过场而已。 多数地方官员财产公示何以出现“昙花一现”现象?是我们部分地方把官员的财产作为“家务事”来处理。 首先,从省上到地方没有上行下效,半数地方拿科级开刀,更多只涉及到新升职的官员,也让财产公示的说服力大打折扣。2012年12月26日,中央政治局七常委就在微博在网上公布个人财产,不但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眼球,还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并且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时至今日我们的市、省、部级高官尤其是地方官员的财产公示落实得怎么样?如果以行政级别不高,科级干部为官员财产公开的“主力”。这样的公示何以抛砖引玉、以儆效尤?上不正怎么能治下歪? 其次,管员财产公示的确是遏制贪腐的良法,是一个利国利民并有利于反腐败斗争的好制度,它把官员的一切收入摊在阳光下,使公职人员可以安心地享有自己的合法收入,又使一切“灰色、黑色”收入无所遁形。它的确存在无法界定的范围,让部分官员财产公开后,有群众不公的反响如:有的干部有好几套房,虽然每套房都是合法来源,集资建房、房改房、福利分房等,但是百姓接受不了;也有家庭成员的确是正当经商,有富足的收入无法公示而惹非议等。诚然这样既然启动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我们各级地方政府都应该尽量去完善,加大有效且无形的监管机制,在保护官员其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提升政府和官员在百姓眼中的公信和权威,让公示习惯成为自然,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官商勾肩搭背;官员以妻子儿女“经商”、“办实业”为掩护,利用官员的权力和人脉关系大肆敛财,无法被揭露腐败行为。 再者,官员财产公示还在主政的领导执行力和财产公示的透明度。就如最先实行公示的新疆阿勒泰廉政网随着纪委书记吴伟平因病去世也就人走政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渠道狭窄多限于内部,让民众的监督失效,多为零投诉举报;财产申报,根本没有核查这道程序。如套数、房产性质、位置、建筑面积、房屋价格、产权人姓名与公示人关系、官员持有股票、配偶财产等。只有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把官员财产公示没有当成家务事,才能让个别官员化公为私、以权牟利心态得以矫正。 官员的财产申报无疑于破冰之旅,有曲折、也有艰辛,只要我们各级政府有壮士断腕、刮骨疗伤之心,不要用“家务事”的标准来为之,相信在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要求下,一定能做到全国一盘棋,让官员财产公示成为常态化。(文/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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