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河北省检察机关了解到,在默认治污设施未经环保局验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200余家违法排污外,又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环保腐败案件说明,环保部门这个“清水衙门”已成为“是非之地”。可以说,环保部门的贪腐问题,事关蓝天、绿水、黑土,事关我们的心肺之患,事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本案中的环境监管腐败,主要体现:唐山市玉田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赵庆利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履职、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而是对上述企业收取排污费后,默认未经环保局验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200余家企业违法向大气中排放硫化废气,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和周围居民身体健康。可见,环保领域可以权力寻租的漏洞还有很多,需要一一堵上。 可以说,这起案件非常典型,赵庆利身为环保局长拿了人家的好处,当然不会对环境污染隐患问题动真格了。这几年,各地大大小小的污染事件使祖国的青山绿水惨遭玷污蹂躏,我们在惊叹、愤慨污染企业胆大妄为的同时,更需反思环保监管的漏洞和猫腻。而在这其中,环保官员与污染企业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已经形成一条利益均分的环保腐败链。 现实中,在利益诱惑下,“蝇贪”、“巨腐”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放任污染企业排污、监测机构造假。为污染企业办理环保批文,通风报信帮助企业规避处罚,降低检查频率放纵企业排污等等,这些都是一些环保执法人员对“送钱”企业采取的优待措施。而那些“没送钱”的企业,通常会成为选择性执法的对象。可以说,环保官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是我国环境状况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 最终,赵庆利被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可以说至少有敲山震虎的作用。如果这样的查处追责越来越多,遏制企业违法排放、保护的环境的希望值就会越来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