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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造谣被重处,“敢说”就该负责

时间:2016-07-20 15:03来源: 作者:雨露 点击:
公务员都会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可见网络监督和查处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真正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网络监督是一柄新兴的反腐利剑,用好这把利剑就能又好又快的推进我国的反腐败事业。但如果网络监督的声音被网络造谣所掩盖,那网络必将被不法分子利用,那时假

近日,台州一名网民在网络上制造传播涉G20杭州峰会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据媒体披露造谣者系台州市椒江区公务员郭某。

据悉,台州市椒江区公务员郭某以网名“瓶子”在其QQ空间发表了题为《杭州,为你羞耻》的文章,其中多处失实,子虚乌有,捏造数据、散布谣言,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可以说,作为公务员本应该有较高的素质和较强的辨别是非能力,应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散布谣言,可是郭某却触碰了底线,受到党纪政纪甚至是刑罚也是咎由自取。

可以说,公务员身份特殊,对于“网络造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而作为网络监管部门一定要迅速而果断的采取行动,尽早将事实真相调查清楚,及时公布结果,消除网友的“疑虑”。对于这名造谣的公务员,必须严肃处理,达到该有的震慑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引起整个公务员队伍的警觉。

通过这起案件,应给留给我们更多的启示,公务员都会利用网络散布谣言,可见网络监督和查处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真正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网络监督是一柄新兴的反腐利剑,用好这把利剑就能又好又快的推进我国的反腐败事业。但如果网络监督的声音被网络造谣所掩盖,那网络必将被不法分子利用,那时假消息会满天飞,将不可避免的造成社会矛盾的进一步增大。

随着造谣者落入法网,既消除了公众心头的疑云,同时,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网络世界虽然是虚拟的,但大家的每一句发言,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万万不可在网络上胡言乱语,更不能触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此外,重拳出击严惩网络造谣行为,这也是对广大网民的善意保护,从而避免更多不实网络信息干扰视听、影响公众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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