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选本中鲁迅小说的选录
199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TheColumbiaAnthologyofModernChineseLiterature,2007年出第二版),读本分小说、诗歌、散文三个文类,每个文类再分三个时期,即1918-1949,1949-1976,1976-当代,这样全书共分九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小说,1918-1949”中鲁迅首先入选,共有三篇:《呐喊自序》、《狂人日记》、《孔乙己》。
《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是英语世界第一本以20世纪中国文学为对象的阅读文选。此前,英美的出版社曾推出过多种中国现代文学选本,但都局限在一种文类,特别是小说。将那些旧选本中关于鲁迅小说的选目与《哥伦比亚读本》中的三篇进行比较,颇有助于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观察鲁迅在海外的接受。
《哥伦比亚读本》的编选者是美籍华裔学者刘绍铭(JosephS.M.Lau)和美国学者葛浩文(HowardGoldblatt)。1981年,刘绍铭和另外两位华裔学者夏志清、李欧梵合作编译了《中国现代中短篇小说选》(ModernChineseStoriesandNovellas,1919-1949),其中选录了鲁迅的六篇小说:《孔乙己》、《药》、《故乡》、《祝福》、《在酒楼上》、《肥皂》。
在此之前,1970年英国学者詹纳(W.J.F.Jenner)在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名为《现代中国小说》(ModernChineseStories)的选本,其中收录了鲁迅的三篇小说:《孔乙己》、《故乡》、《祝福》。
至于更早的选本,我们可以取斯诺(EdgarSnow)编选的《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LivingChina:ModernChineseShortStories)和伊罗生(HaroldR.Isaacs)编选的《草鞋脚: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StrawSandals:ChineseShortStories,1918~1933)为代表,前者收录了《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风筝》、《离婚》六篇鲁迅的作品,后者收录了五篇:《狂人日记》、《药》、《孔乙己》、《风波》、《伤逝》。
而以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为对象的最新的一个选本则是由方志华(FangZhihua译音)编译的《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英译》(ChineseShortStoriesoftheTwentiethCentury:AnAnthologyinEnglish),出版于1995年,其中收录了鲁迅的《狂人日记》、《祝福》、《孔乙己》。
审视以上的几个选本,很容易首先一眼看出的是:在所有的选本中,鲁迅总是排在第一位并且是被选篇目最多的作家,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作家特别是小说家的地位是众望所归无可置疑的。詹纳在他那个选本《现代中国小说》的编者《前言》中说:“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鲁迅远远高于其他作家,陈独秀、胡适只是从理论上倡导新文学运动,只有鲁迅作为这一运动的领导者写出了至今仍然粲然可观的小说作品。”鲁迅的小说不仅思想深刻,而且艺术技巧也十分高超。詹纳《前言》一开头便敏锐地指出:“虽然1930和1940年代西方出版了一些中国现代小说的选本,北京的外文出版社在过去的若干年中也出版了一些选本,但中国现代文学对历史和文化背景迥异于中国的西方世界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除了鲁迅之外,没有一个中国作家能够在小说的形式和技巧上为那些寻求文学创新的西方作家提供借鉴。”其实鲁迅小说的很多艺术技巧也是从西方学来的,但经过自己的消化吸收,再加上他对中国传统文学有着深厚的修养,中西结合,多有创新,因此能够对西方作家进行“反哺”。鲁迅是20世纪中国唯一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作家,这一事实已足以说明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
广受欢迎的小说《孔乙己》
从以上列举的选目来看,《孔乙己》的入选率最高,其因缘除了思想的深刻之外,主要还是由于技巧的高超。鲁迅本人最满意的作品也正是这一篇。《呐喊》出版后,孙伏园曾经问过鲁迅“其中哪一篇最好”,“他说他最喜欢《孔乙己》,所以已经译了外国文。我问他好处,他说能于寥寥数页之中,将社会对于苦人的冷淡,不慌不忙的描写出来,讽刺又不很显露,有大家的作风。”(《关于鲁迅先生》,《晨报副刊》1924年1月12日;现收入《孙氏兄弟谈鲁迅》,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页)后来孙氏还有更详细的回忆与分析:“《孔乙己》的创作目的就在描写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那么,作者对于咸亨的掌柜,对于其他顾客,甚至对于邻舍孩子们,也未始不可用《药》当中处理康大叔、驼背五少爷、红眼睛阿义等的方法来处理他们。一方面固然是题材的关系,《药》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难是国家民族命运所系,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却是一个无关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态度的‘从容不迫’,即使不像写《药》当时的‘气急虺隤’也还是达到了作者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凉薄的目的。鲁迅先生特别喜欢《孔乙己》的意义是如此。”(《<孔乙己>》,《孙氏兄弟谈鲁迅》,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173页)鲁迅本人曾将《孔乙己》译为日文。
夏志清高度称赞这篇小说用笔的简练,美国学者韩南则十分欣赏其中反语(irony)的运用。韩南在1974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鲁迅小说的技巧》一书中谈到:“反语的对象是那个被社会抛弃的读书人,反语要素则是在酒店里当伙计的那个十二岁的孩子。这种反语是我们称为描述性(presentational)的一类,是通过一个戏剧化的叙述者之口讲出来的。虽然这故事是事隔近三十年之后的回忆,却没有让成年人的判断来控制孩子的天真。在孩子的心里,被所有主顾当做笑柄的孔乙己不过是单调无聊的工作中一点快乐的来源,我们也正是通过孩子朦胧的意识看清这个可怜人生活中那种随时出现的残酷。”就国内学者来看,李长之在《鲁迅批判》中选出的他认为最佳的八篇小说中,《孔乙己》也是第一入选的,其他七篇分别为:《风波》、《故乡》、《阿Q正传》、《社戏》、《祝福》、《伤逝》、《离婚》。从思想性上来说,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无疑比第二篇《孔乙己》更能震动人心,但却有思想先行、戏剧性不够的问题。《阿Q正传》同样存在艺术上的瑕疵,由于不是一气呵成写出来的,结构显得比较松散,小说的叙述者也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第一章以第一人称叙事,其后改为第三人称叙事;叙事者一开始表现得像一个新旧交替时代的文人,后来又采用未庄村民的视角。(详细的分析请参见刘禾《语际书写》(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版)一书第三章《国民性理论质疑》,特别是第92~97页)另外,《阿Q正传》是鲁迅最长的一篇小说,在选本篇幅有限的情况下有时不免只好割爱;斯诺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他在上世纪30年代编译的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集《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的《前言》中讲到:“我还发现中国有些杰作篇幅太长,无法收入这样一个集子中去。许多作品应列入长篇,至少也属于中篇,然而它们的素材、主题、动作及情节的范围,整个发展的规律,本质上只是短篇小说。鲁迅的《阿Q正传》就属于这一类。还有茅盾的《春蚕》和沈从文那部风行一时的《边城》。”这三篇从篇幅上应该属于中篇小说(novella)。
《彷徨》应有一席之地
从鲁迅作品的翻译史来看,《阿Q正传》是最早被译成英文的小说,继1926年梁社乾的译本之后,英国人米尔斯(E.H.F.Mills)和在美国任教的华裔学者王际真在1930和1940年代陆续出版了自己的译本。由于《阿Q正传》的译本较多,所以有些选家在考虑选目时,出于平衡的考虑,就会倾向于那些较少被翻译的作品。夏志清在1971年编译的《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选》(Twentieth-CenturyChineseStories)一书中,一开始选的就是郁达夫的《沉沦》,而完全没有选鲁迅的作品。因为夏志清为该选本定下了这么一条标准:“不收此前选本中已经选译的作品,也不重译已经有英译文的作品。”鲁迅的小说于是没有选入。
夏志清将自己的这一选本献给了“中国现代小说翻译的先驱者”王际真。王际真除翻译了鲁迅的若干作品之外,还翻译过张天翼、老舍、巴金等人的作品,1944年他将这些作品结集成《当代中国小说选》(ContemporaryChineseStories)一书出版,由于前此他在1941年已经出版过专门的鲁迅小说选集《阿Q及其他》(AhQandOthers:SelectedStoriesofLusin),所以《当代中国小说选》只收了鲁迅的《端午节》和《示众》两篇小说——这两篇是先前没有翻译的。
王际真和夏志清这两位华裔学者都长期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他们主编和参编的四个选本都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由这样一家和中国现代文学渊源深厚的出版社再次推出《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完全是顺理成章的。这个读本对于当代西方学术界全面了解和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具有显而易见的重大意义。
与以前的选本相比,这一新的读本在小说部分首先收入了鲁迅的《呐喊自序》是很有眼光的。这篇重要的文章可以帮助读者了解鲁迅的生平和思想,从而加深对《呐喊》这本小说集的理解。《狂人日记》和《孔乙己》作为鲁迅最早的两篇白话小说,就思想性和艺术性来说,都足以代表《呐喊》的水平,也是无可挑剔的。这里的问题在于,选者似乎过于重视《呐喊》,而完全忽略了《彷徨》,显得有些不平衡。我们看以前的选本,基本上《呐喊》、《彷徨》都选,特别是《彷徨》的第一篇《祝福》的入选率也是很高的。夏志清曾指出,就总体而论,《彷徨》比《呐喊》好,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中,他甚至认为“就写作技巧来看,《肥皂》是鲁迅最成功的作品。”无论这些观点多么值得商榷,《哥伦比亚读本》中完全没有《彷徨》的一席之地,我以为是不太合适的。
《哥伦比亚读本》中的鲁迅散文
除“小说,1918~1949”部分有鲁迅外,《哥伦比亚读本》还在“散文,1918~1949”中选了《野草》中的三篇:《题辞》、《秋夜》、《希望》和《准风月谈》中的一篇《男人的进化》。《野草》固然可以看做散文,但也可以看做诗(散文诗),其中有些篇章甚至被视为小说,一个眼前的例证是伊罗生编选的《草鞋脚》中就选了《风筝》一文。鲁迅优秀的标准散文有很多,我觉得编者完全可以从其中挑选,将《野草》列入散文部分似乎也是可以商榷的。
关于选本,鲁迅曾深刻地指出,它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36页)他又说:“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册数不多,而包罗诸作,固然也是一种原因,但还在近则由选者的名位,远则凭古人之威灵,读者想从一个有名的选家,窥见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凡是对于文术,自有主张的作家,他所赖以发表和流布自己的主张的手段,倒并不在作文心,文则,诗品,诗话,而在出选本。”(《集外集·选本》,《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8页)从《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等几部中国现代文学选本来考察其“选者的眼光”并加以分析,是一件很有兴味的事情,对于鲁迅研究界的同道来说尤其是如此。
(作者为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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