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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不见天日之书》)

时间:2012-03-21 15:55来源: 作者:狄更斯 点击:
期待落空的读者对于这部小说的命运议论纷纷,他们猜想这部未竟之作会不会由威尔基•柯林斯1来完成呢?狄更斯的出版商查普曼和霍尔急于阻止关于续写小说的谣传,便写信给《泰晤士报》声明说:「我们不会允许任何其他作家来完成狄更斯先生遗留的作品。」但

  狄更斯(《不见天日之书》)
  
  ■
  
  狄更斯
  
  公元一八一二年~一八七○年
  
  一八七○年的三月九日,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Dickens)为维多利亚女王朗读了他的新作《艾德温.德鲁德之谜》(TheMysteryofEdwinDrood)。这部小说的背景设定在死气沉沉的天主教小镇克洛伊斯特汉姆(Cloisterham),主角是位有鸦片瘾的唱诗班指挥约翰.贾斯珀(JohnJasper),他和受自己监护的侄子,也是系出名门的艾德温.德鲁德的未婚妻偷情。这位姑娘罗莎(Rosa)还吸引了一个急性子的孤儿奈维尔.兰德莱斯(NevilleLandless)的注意。于是当德鲁德失踪,而他的手表和衬衫上的别针在河里被发现之后,贾斯珀立刻指控是奈维尔谋杀了德鲁德。
  
  狄更斯本想给女王一个机会,让她比她的臣民们先知道故事的结局。不知道是因为没兴趣听还是因为不想破坏故事的悬疑感,维多利亚拒绝了。事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狄更斯就去世了,他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才完成不到一半。这部小说的题目则反倒因为作者的死而变得诡异而贴切起来,因为狄更斯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小说结局的笔记、提纲或者线索。
  
  狄更斯本该更小心些的。只不过在六年前,他有一次坐火车,当时火车在斯泰普尔赫斯特脱轨了,只有他的那一节车厢还在铁轨上。他帮助两位女士下了车之后,又折回去抢救他放在车厢里的《我们共同的朋友》(OurMutualFriend)的手稿和一小瓶白兰地。这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也没有改变他的工作方式。
  
  期待落空的读者对于这部小说的命运议论纷纷,他们猜想这部未竟之作会不会由威尔基•柯林斯1来完成呢?狄更斯的出版商查普曼和霍尔急于阻止关于续写小说的谣传,便写信给《泰晤士报》声明说:「我们不会允许任何其他作家来完成狄更斯先生遗留的作品。」但据说,一八七八年柯林斯自己透露有人曾经请他续写这部小说,但是他「断然拒绝了」。不过柯林斯自己的出版商可没有发表过这么坚定又有原则的声明,他们反倒是在十年后请华特‧贝赞特爵士续写了柯林斯自己死前未能完成的《盲目的爱》(BlindLove)这本小说。
  
  不过其他人显然就没有顾虑这么多了。一位住在纽约的科尔改编并嘲讽了《艾德温‧德鲁德》的情节,又以《偶蹄》(TheCloverHoof)2为书名出版。这本书于一八七一年在英国出版的时候,书名则更改为《E‧德鲁德先生之谜》(TheMysteryofMrE.Drood)。由于美国市场完全不受严格的英国版权法限制,所以陆续有以狄更斯的作品为蓝本的续写之作。象是在一八七二年就出版了一本《约翰.贾斯珀的祕密》(JohnJasper’sSecret)。到了一八七八年英格兰北部的一名女作家以吉兰.维斯(GillanVase)的笔名又续写了一个版本,题为《解开巨大奥祕》(TheGreatMysterySolved)。最诡异的是,查尔斯.狄更斯自己也透过维蒙特州布拉托博洛(Brattleborough)巿的一个灵媒完成了《艾德温.德鲁德之谜》,甚至还趁势宣传他的下一部遗作《伯克利.温克希普的生平与冒险》。
  
  尽管后来《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完整版的伪作和续写逐渐减少了,但相关的猜测却没有减少。在狄更斯生前,艾伦.坡曾成功推理出狄更斯的悬疑之作《巴纳比.鲁吉》(BarnabyRudge)的结局,此举使艾伦.坡扬名在外,却也让狄更斯十分难过。自此不计其数的嗜书推理家,因为受到这个激励而试图解开德鲁德故事之谜。博学的诗人、翻译家、童话作家、传记作家、神话学家以及编辑安德鲁.朗(此人实在是多才多艺,甚至还有传言说这名字其实是一个委员会的代称),以及杰出的英语鬼故事作家M.R.詹姆士,这两位都曾努力想揭开德鲁德之谜。
  
  这个谜题,简单地说来是这样的:我们已知道罪犯是谁,但却对犯罪过程一无所知。狄更斯在手稿中列出了一些草拟的大纲,包括「艾德温.德鲁德的损失」、「艾德温.德鲁德的失踪」、「艾德温.德鲁德的出逃」以及「艾德温.德鲁德之谜」。「藏匿起来的艾德温.德鲁德是死是活?」也纳入了考虑范围。狄更斯的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曾就此指出狄更斯曾经对他说:「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侄子被他的叔叔谋杀了。」在第一章中,约翰.贾斯珀从抽鸦片的小屋子走进空气新鲜的教堂,他语重心长的说:「当那邪恶的人。」贾斯珀是坏蛋,而德鲁德则生死未卜。
  
  狄更斯对于他作品的封面总是精心挑选。由路克.法尔兹操刀的《艾德温.德鲁德之谜》的封面也不例外。靠右的位置,贾斯珀似乎正在指挥搜索那个谋杀犯,但同时却有意无意地指着修道院里他自己的一幅画像。
  
  在小说中,罗莎似乎认为贾斯珀有着强大的控制他人内心的力量,她向奈维尔的妹妹海伦娜吐露说她觉得「每当别人谈到贾斯珀的时候,他就可以穿过墙径自走进来」。我们还可以从书中得知贾斯珀对墓地有着病态的兴趣。他甚至曾经给墓碑石匠杜尔德斯下过药,以便拿到他的钥匙。杜尔德斯还曾经告诉他有个石灰坑「可以很快吞掉你的骨头」。如果这些都还不足以把犯罪者的聚光灯打在贾斯珀身上的话,我们还可以补充上贾斯珀曾经对珠宝商提过艾德温唯一佩戴的装饰物,就是他的手表和衬衫别针,那些正是在河里发现的东西。我们还从书中得知贾斯珀抽了鸦片后,在恍惚中幻想过把人勒死过。
  
  显然,贾斯珀就是罪犯。不过罪行呢?他是否成功杀害了德鲁德?或者艾德温仍然活着,努力要揭发他那不义的叔叔?
  
  M.R.詹姆士和安德鲁.朗都认为德鲁德仍然活着。第十四章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得德鲁德与兰德莱斯在贾斯珀那儿尽释前嫌共进晚餐,但在那之后艾德温就失踪了。这一段的标题是「这三人何时再见?」,意味着他们之后还会再见(不过也有可能是两个死对头,加一具尸体的会面)。此外,罗莎那位出手大方的叔叔希拉姆.格鲁吉斯(HiramGrewgious),突然开始和贾斯珀作对,因为(他们是这么推断的)德鲁德祕密地告诉了他贾斯珀对他图谋不轨。
  
  另一个转折发生在第十六章。一开场就出现一个新角色,「一个白发黑眉的家伙」。他名叫迪克.达奇利(DickDatchery),对于约翰.贾斯珀的习惯有着特别的兴趣。他的出场是这样的:他让侍者往他的帽子里看,在往后所有关于他的描述中,这顶帽子都显得特别重要,此外还有他那浓密白发。当他和自负的赛蒲西亚先生(Mr.Sapsea)走在一起时,他「有一瞬间显得十分古怪,好像忘记了他的帽子…他用手拍头,依稀期待着能在自己头上发现另一顶帽子」。看来迪克.达奇利的身分似乎是伪装的。
  
  如果你喜欢遭杀害者其实没有死去这种故事,那么,迪克其实就是德鲁德。这个观点衍生出来的推断认为贾斯珀打昏了德鲁德,并把他丢在石灰坑里,但德鲁德活下来了,只不过他的头发被漂白了,皮肤也烧伤了(请注意法医学并非狄更斯的强项)。不过,这种说法仍然有些小问题。比如,达奇利曾经问怎么去贾斯珀家,如果他是德鲁德,他肯定很清楚他自己家在哪里。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复杂的双重骗局,只为了让人相信他确实是个外地来的陌生人。
  
  另一方面,假设德鲁德已经死了。贾斯珀并不知道德鲁德当时身上带着他要还给格鲁吉斯的钻石订婚戒指。如果他的尸体在石灰坑,或者赛蒲西亚纪念碑那里被寻获,那么戒指就会成为指认身分的证物。他当时本要把戒指带回给罗莎的监护人,因为这对未婚夫妻已经同意平和的分手了。贾斯珀一听说这件事的时候立刻疯掉了,因为他密谋杀人本来就是出于嫉妒,其实他根本没必要犯下这桩罪行。
  
  但是如果德鲁德死了,达奇利又是谁呢?这个故事中很多其他角色,都有可能是伪装出来的。奈维尔.兰德莱斯和他的双胞胎妹妹海伦娜在锡兰度过了悲惨的童年时代。他们经常从监护人那里逃走,「每次,她都穿成男孩的样子,同时表现出了男人的勇气」。海伦娜是不是有可能把她的变装本领派上了用场,以此来为她的哥哥洗清罪名呢?
  
  格鲁吉斯有一个雇员,名叫巴札德,是个失败的悲剧作家。他和剧院的关系意味着他有可能就是最适合伪装的人选,他在镇上四处游荡,充当格鲁吉斯的耳目。他会是达奇利吗?此外,还有鞑靼中尉。他和达奇利都有古铜色的肤色和军人的气质。况且,他们俩之间还有一种古怪的默契。据鞑靼自己声称,他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家伙」;而达奇利则说自己是「一个靠自己养活的闲人」。鞑靼会不会就是达奇利呢?
  
  那格鲁吉斯自己会不会就是达奇利?会不会书中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达奇利?局面真是愈来愈混乱了!
  
  也许达奇利不过就是达奇利;故事中的一个全新角色而已。有人说也许他就是一个职业侦探,是格鲁吉斯雇来监视贾斯珀的。达奇利无处不在,但却没有一个线索可以说明他到底是谁。
  
  小说现有部分的结尾处,达奇利把贾斯珀和「河豚公主」联系起来了。她提供鸦片给贾斯珀并观察他抽了鸦片之后的精神变化。就这一部分,狄更斯已经设定了一个双重人格的构思:「就像有时喝醉酒之后,」他写道,「就存在着两种没有冲突的意识,它们各自为政,就像神智从来没中断过一样(易言之,如果我喝醉之后把自己的手表藏起来,要想找回它就得先再喝醉一次)。」有人猜测毒品可以让贾斯珀吐露出他神智清明时所隐瞒着的谋杀真相。尽管读者对于结局还是没有头绪,但毫无疑问的是,这部小说的脉络严整。从这一角度来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绝对是一部完美至极的凶杀小说。
  
  令人遗憾的不是我们没有清晰的小说概述,而是我们不知道故事的扣人心弦的暗潮将往何处涌去。小说中除了离奇的英国风味,还充满了东方风情,象是艾德温想要去埃及当工程师,兰德莱斯兄妹被人认为「血液中带有老虎般的残忍」,印度和中国移民在伦敦东区的鸦片烟雾里来来去去。贾斯珀穿的「大块细密黑丝巾」,甚至被认为他是印度暗杀团成员的证据。
  
  约翰.福斯特还说会由贾斯珀来给小说结局。「小说的创造性……在于结尾处由谋杀犯来评价自己的生涯……最后几章将会发生在监狱牢房里,正是传言中他所说的邪恶本质将他带到这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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