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日前披露一起惊人事件:某小学一班主任悬赏50元怂恿学生从二楼跳下,一名四年级学生经不住诱惑跳下,当场摔断腿。对此,学校回应,该事件纯属教师个人行为,目前学校已将该教师开除(中国教育报 9月19日)。 “悬赏怂恿小学生跳楼”这样的荒唐戏码,何以在校园内发生,其始作俑者还是兼具管理责任的班主任老师,没有将自身的责任时刻牢记在心,以孩子陷入危险为乐。显然该教师已不再是师德出现问题,还可能存在心理疾患。很难想像,这样的人是如何进入教师队伍中,并长时间不被发现的? “悬赏跳楼”涉事教师的同时,对涉事学校的责任和担当提出质疑。作为小学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之外,对孩子的人身安全也有一份责任,而跳楼对于12岁小学生的危险性显而易见,劝阻、防范、加强安全教育才是正道,岂能拿金钱去刺激和怂恿?拿50元奖赏作诱饵,怂恿一名小学生从二楼跳下,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不仅是一名老师不该有的行为,甚至已超出了一个成年人的正常思维。 “悬赏跳楼”事件不仅折射出部分教师师德缺失、价值观扭曲,更暴露了教师管理制度的诸多问题。班主任老师怂恿学生跳楼,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学生的肉体,心灵的创伤同样难以弥补,班主任超出常理的做法已经超越了道德谴责的层面。如此班主任“禽兽”的行为折射出个体师德缺失、价值观扭曲。 师德的好坏与教学业务水平的高低并非是直接对应的关系,但却对学生价值取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造成必然影响。“悬赏跳楼”暴露了现行教师管理制度的不健全,特别是,少数教师虐童、性侵女童等违法事件时有发生,不仅超出了师德规范的范畴,而且涉嫌违法,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 强化师德准入机制,加强对教育监管部门领导的问责力度。“悬赏跳楼”事件呼唤强化师德准入机制,把好源头关应成为最基础的部分。在聘用教师时,应加强对其道德水平的测评与评估,并建立科学的测试体系。一是加强对教育监管部门“一把手”问责力度;二是提高对小学教师的师资证要求,不能让品德低下的人“玷污”了教育圣地;三是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文\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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