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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齐:信仰之不可证明性与不确定性

时间:2010-11-05 21:59来源: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中国思想论坛 点击:
一提到信仰,无论是宗教意义上的还是政治意义上的,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其坚定性和确定性,因为假如没有这两个特征,信仰便不足以成为人生的指南。为此,思想家们、信仰主义者们想出种种办法来强化、巩固信仰的坚定性,比如基督教思想史上就曾产生过关于上帝

  一提到“信仰”,无论是宗教意义上的还是政治意义上的,人们首先想到的便是其坚定性和确定性,因为假如没有这两个特征,信仰便不足以成为人生的指南。为此,思想家们、信仰主义者们想出种种办法来强化、巩固信仰的坚定性,比如基督教思想史上就曾产生过关于上帝存在的诸种理性证明。不过,克尔凯郭尔借假名作者约翰尼斯·克利马克斯之口不仅强烈反对用理性去证明上帝的存在,而且他还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观点:基督教信仰的死敌是“确定性”,只有在“不确定性”信仰才能找到有用的导师。从结果上看,克尔凯郭尔并没有因此削弱信仰的坚定性,相反,在他眼中,“信仰”是一个自身即具有“强力”(Magt;Power)的特殊的“器官”。克尔凯郭尔为什么要反对对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他为什么视“确定性”为基督教信仰的大敌,这将是本文试图回答的两个问题。这里将主要讨论克尔凯郭尔归在假名作者克利马克斯名下的两部最具哲学意味的著作《哲学片断》和《附言》。
  
  一、信仰之不可证明
  
  西方文化具有两大思想源头:希腊理性主义和希伯莱信仰主义,在根本上它们是不同的两类精神系统,甚至在某些方面还相互反对。希腊人不相信、不信任个人的感觉,他们追求从林林总总的现象背后挖掘出恒定不变的规律、规则,追求过硬的理性证明。而“信仰”的英文对应词faith源自拉丁词fides,其主要意思就是对某种无法给出证明的东西的坚定信念,或者说在无可证明的前提下对某种信念义无反顾的接受。“信仰”无需亦无从证明,它的最佳伴侣就是“接受”。但是,在基督教思想史上曾经有一些神学家尝试性地把希腊的理性证明精神与基督教信仰结合起来,成就了一批对上帝存在的著名证明,使“基督教哲学”成为了可能,从而使希腊的哲学精神得以在基督教思想中保存和延续了下来。这些证明不啻将成为人们相信上帝存在的理由,进而成为基督教信仰的强化剂。有证明就有反证明。在基督教思想史上,同样有一批颇有见地的思想家强烈反对把哲学的证明精神运用到基督教信仰的领域,认为这种做法混淆了哲学和宗教、理智和信仰之间的界限,克尔凯郭尔就是其中一个。
  
  在《哲学片断》当中,假名作者克利马克斯针对斯宾诺莎“本质包含存在”的命题对从本体论上证明上帝存在的思路进行了否定和批判。根据斯宾诺莎,“存在”和“完美性”是上帝的本质属性,因此从逻辑上讲,上帝的存在是不证自明的。某物越完美,它所包含的存在也就越多、越必然。因此,上帝的存在不仅最多,而且最必然。[ii]在克利马克斯看来,这个推论犯了偷换概念的毛病。斯宾诺莎命题旨在证明上帝的存在,但实际上它所讨论的是“本质”(Væsen)而不是“存在”(Væren),或者说是“概念的、理想性的存在”而不是“真实的存在”;这些概念之间本应有着严格的区分,就像想像中的一百块钱与口袋中实际拥有的一百块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一样。克利马克斯以一个经验主义的态度指出,从“概念”推导出“存在”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因为对于可感觉事物而言,能够确定它存在与否的只有我们的感知觉。即便是像“上帝”这样的“至上概念”也并不享受任何特权;我们并不能因为上帝是一个我们无法设想的比之更完善的东西就得出结论说上帝是存在的(这是圣安瑟伦的基本思路)。克利马克斯明确而大胆地指出,“就真实的存在而言,讨论什么或多或少的存在毫无意义。一只苍蝇,当其存在的时候,它有着与上帝同样多的存在。……就真实的存在而言,起作用的是哈姆雷特的辩证法:在还是不在。”[iii]
  
  显然,克利马克斯抓住了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症结,这类证明把“本质”与“存在”混为一谈,以概念与存在的同一性为前提,尤其是以最高的概念本身即包含有实在性为前提,结果在证明开始之前,证明者其实就必须对“上帝是否存在”这一点做出判断了。假如说上帝不存在,则这证明无法开始;而若说上帝是存在着的,则这证明毫无意义。最终,对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充其量只能算是在逻辑层面上对“上帝”概念的一种不彻底的展开,一种形式化的逻辑演绎。倘若从奥古斯丁所提出的“信仰寻求理解”的口号出发,这类证明的意义似乎还好理解:先确信“上帝”是存在的,然后调动理性积极探求这种存在的合理性,进一步清除接受信仰的逻辑障碍,从而为信仰注入强心剂。问题是,这类证明对于那些原本无信的人是否有用?
  
  克利马克斯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他看来,对上帝存在的证明不仅是无效的,而且从虔诚的角度来看,这种证明恰恰暴露出了求证者的怀疑和“心虚”。对于真正的信仰者来说,不管证明与否,上帝都是存在的,证明不能为信仰增添任何份量。相反,那些努力寻求对上帝存在的证明的人在内心深处往往害怕上帝并不存在,或者至少对上帝的存在没有把握,所以他们才会求助于概念和逻辑的帮助以使自己心安理得。把理性的证明行为看做是“怀疑”的结果这一点并不是克利马克斯的独道见解,笛卡尔就曾把严格的理性求证与彻底的怀疑精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笛卡尔怀疑感觉经验的可靠性,认为人类只能认识自明的真理,或者认识从自明的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真理。因此,为了获得可靠的知识,我们首先必须采取一种彻底怀疑的态度,怀疑一切可以怀疑且又不会造成自相矛盾的事物。然后从一个不受怀疑影响的基点出发,通过理性推理来获得知识。所不同的是,克利马克斯并不怀疑感觉经验的可靠性,在他看来,错误的来源不是感觉经验,而是我们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判断。而且正是从感觉主义的角度出发,克利马克斯有力地批驳了混淆“本质”与“存在”的错误。虽然克利马克斯并没有提到对上帝存在的其他证明,但是我们可以推断,他从根本上是不赞成用理性来证明上帝存在这一思路的。证明的行为不会使上帝出场,上帝的出场依靠的是一个“跳跃”(Spring),它发生在我们放弃或者终止求证行为之时。上帝的存在应该被视为一个“永恒的设定”,视为是我们生存的勇气的源泉。
  
  二、信仰之不确定性
  
  在《哲学片断》中克利马克斯否定了对上帝存在的理性证明的意义,把人们通常认为的信仰的强化剂剥除掉了。接着,在《附言》当中,他又进一步提出“确定性”为信仰的大敌,把信仰推到某种“不确定性”的状态之中。[iv]这与我们通常的认识是反对的。信仰总是对某种确定的东西的相信和接受,确定性能够给人以目标感、归属感,能够让人踏踏实实地知道自己信仰的对象是什么、可能的“收益”是什么。信仰之所以能够成为飘泊心灵的抚慰剂(宗教之为鸦片)正是因为信仰的确定性。而信仰某种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困难的,我们不仅无法完全认识信仰的对象,更不知道我们的信仰最终能否得到预期的“回报”。但是,如果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依然能够对信仰保持着高度的激情,那么这样的信仰一定会坚如磐石。在以下的篇幅中我们首先来看看克利马克斯所谓信仰之不确定性的涵义,从而厘清他反对在信仰与确定性之间联姻的根据。
  
  在克利马克斯的语汇表中,“确定性”与“客观性”是相对应的,“不确定性”则与“主观性”、“主体性”相呼应。因此,疏离信仰与确定性之间的关系首先意味着反对把基督教信仰当成某种客观的知识体系。“信仰”与“知识”的混淆是克利马克斯对其时代最大症结的诊断。基督教信仰不是一种“知识形态”,因为我们信仰的“对象”“上帝”不是某种具有客观确定性的知识的“对象”,而是一个“不可知者”,是存在中最大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克利马克斯的根本出发点来自“上帝”的绝对的、至上的超越性存在,这是基督教的立教之本。如果“上帝”成了客观的、具有确定性的认知对象,这就会与上帝的超越性存在发生矛盾。“上帝”不是具体的存在者,“上帝”就是全部的存在、是存在本身;“上帝”不是认知的对象,而是智慧本身,因此“上帝”不应该表现为任何确定性的形式,这一点正是耶和华强烈反对偶像崇拜、而且一再强调“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v]的理路之所在。问题是,有限性的人类如何才能接近超越性的“上帝”并且领会其传递出来的智慧信息呢?在基督教思想史上,许多具有深刻思辨精神的教父们、经院哲学家们提出了“启示”和“理智认知”两条道路并行的方法。他们在著作中不约而同地感叹,相比于上帝的智慧,人类理智是有限的,无论我们如何调动理智也不可能认识上帝的全部,于是接受启示就是十分必要的。与此同时,他们也并不轻言放弃,他们在明知不可为的情况下依然努力进行理智认知。这类感叹无疑有着那个时代人类思想遭受禁锢的烙印,但它也传达出了相当深刻的哲理。如同赫拉克利特曾说的那样,“自然喜欢躲藏起来”,对于至上的存在、对于存在本身,无论人类的思维能力如何进步,我们也不可能完全把握其全貌,而这一点又成为人类不断思考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尝试的起点。不过,克尔凯郭尔并不认同这种“启示”与“理智认知”并行的办法,他从基督教的核心思想之一悖论性出发指出,对于“理智”(Forstand,德文Verstand)判断力而言——请注意,与康德一样,克尔凯郭尔在这里并没有采用“理性”(Fornuft,德文Vernunft)的概念,基督教上帝的存在本身即是一个荒谬的、不可思议的悖论,一种最高程度的“不可能性”,它表现为永恒的(《旧约》中所说的“自有永有的”)、神圣的上帝要以人子的身份在时间当中临现,甚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悖论是被给定的,是信仰者必须接受的前提,如果非要用理智判断力来把握它的话,那么无论对上帝还是对理智都构成了“冒犯”。信仰与理智是相冲突的两类不同质的东西,通达信仰的有效途径不是认识、不是知识,而是激情和爱。
  
  而一旦信仰不再是客观确定性的“知识形态”,那也就不存在人人都可以通过认知活动来达至信仰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坚持基督教信仰的悖论性的情况下,人类认知活动所体现出的普遍精神将被消解,信仰将处于一种更大的不确定性之中。克利马克斯一再强调,在他生活的时代做一名基督徒过于容易了,一个人只要出生在基督教国家、生长在基督教家庭就顺理成章就成了一名基督徒,为此,他要使成为基督徒变得困难起来,而他采取的行动的第一步便是重新在关于基督教的知识和对基督教的信仰之间做出严格区分,重返被认知活动的普遍精神掩盖住的基督教的另一个核心思想“差别意识”。
  
  基督教原本就是一种在结果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宗教。克利马克斯区分并讨论过两种不同的宗教:人的宗教或心性的宗教(即“宗教A”)和基督教(“宗教B”)。“人的宗教”认为人应当在其自身内部与永恒建立关系,真理就存在于人的内心,因此人有能力按照真理塑造自身、有能力解放自己。而在基督教那里,人当与在时间当中显现的“上帝”的启示建立关系,人的拯救并非来自我们对上帝的意识,而是来自“上帝”的显现者。这也就是说,“人的宗教”传达出的是一种普遍性的精神,真理就在身内,只要我们返求诸己,就有可能修成正果;而基督教倡导的是一种与普遍精神相反对的“不可能性”和“差别意识”,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没有为每个人在天堂预留位置,人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罪从而实现自我解放,人的拯救需要依靠外部的力量。拯救最终取决于上帝的恩典,信仰的最终结果并不在我们的掌握之中,正是这一点使得基督教信仰变得如此不确定。这里,克利马克斯是在重弹“过窄门”的旧调。《圣经》有言:“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vi]“窄门”并非人人都能通过。只有那些愿意且能够通过的人才能最终与永恒福祉建立关联,在克利马克斯眼中这些人就是“幸福的和不幸的恋人”,那些敢于正视悖论、敢于追求“不可能性”的人们,这类人是有激情的。他并不看好那些出于理性的精明算计而定时定量往个人事功的账户上“存款”的平庸之辈,因为这类人自以为能够通过人为的努力赢得上帝的恩典,恕不知上帝的意志根本不是人类理智所能参透的。
  
  在个人需要依靠外部力量获得拯救的前提下,真正意义上的信徒不能挖空心思地想着如何“讨好”上帝,从而为自己在天堂赢得一席之地,他所能做的就是放弃自我,承认自己在上帝面前一无所是,然后“尽心、尽意、尽力”地爱上帝。因为信仰者明白,是我们需要上帝无边无际的爱而非相反,是我们需要以上帝作为生存的勇气的源泉。而且,上帝是先爱我们的,上帝不会滥用他的意志,上帝定会做出他的选择。尤为重要的是,对上帝的爱和信仰并不是一次性的、一劳永逸的,它将贯穿个体整个的生命历程,贯穿在生命的每一个“瞬间”。“瞬间”是克利马克斯突出基督教信仰的意义时特意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与“决断”是紧密相联的。[vii]任何人在面临是否接受信仰的时候都会做出自己的“决断”。问题是,有的人只在接受洗礼、坚信礼等重要时刻才做出“决断”,似乎只要一次性地做出了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决断”,他就无可争议地成了基督徒。但是,只此一次地把自我毫无保留地交给上帝并不难,难的是在生命的每一瞬间都做出忠于信仰的正确决断,无论身处顺境还是逆境。而每当个体最终克服了怀疑的情绪、克服了来自理智和意志的冲动并且做出了决断的时候,他的信仰也就随之得到了强化。信仰者应该清楚地知道,上帝与人之间存在着无可逾越的鸿沟,因此对于信仰者来说,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在生命的每一瞬间不断地去“接近”上帝,从而使上帝充盈到我们生命的整个流程之中。
  
  三、信仰之为特殊的“器官”
  
  在考察了克利马克斯所谓信仰之不确定性的涵义之后,现在就来看看他心目中的信仰究竟是什么。
  
  从否定的意义上来看,克利马克斯竭力反对把对信仰的知识与信仰本身等同起来,认为基督教信仰不是客观的知识体系,它不会从学术性的考量之中直接产生,它甚至也不会从“历史事件”(指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直接产生。信仰就是信仰,它是一个与知识完全不同类的“新的器官”,它本身就是有“力量”的;任何想以知识来替代信仰的意向和行动都是对信仰的冒犯。进一步说,信仰与客观性无关。在《附言》第一部分“关于基督教的客观真理”之中,克利马克斯逐一考察了围绕着基督教真理的三个“客观的”因素:《圣经》、教会以及基督教发展史,认为它们不仅与人们获得信仰无关,而且人们还有可能在客观性之中丧失获得信仰的条件。
  
  从肯定的意义上来看,克利马克斯心目中的基督教信仰有三个关键性的名词“精神、心性、主体性”,以及三个有意味的形容词“充满激情的、无限的、个体性的”。克利马克斯认为:“基督教是精神,精神是心性,心性是主体性;主体性本质上就是激情,最强烈的激情就是对其永恒福祉的无限的、个体性的投入。”[viii]信仰完全是一桩个体性的(personal)、主体性的(subjective)事业。永恒福祉只与个体建立关联,它通过与他、他、每一个单个的他建立关联,最终才能与所有的人建立关联。这种一对一的关系是上帝作为惟一神而向人提出的要求。如此一来,信仰只与主体、个体有关,信仰完全是主体与“上帝”之间的一桩“密谋”。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不能靠出身,不能因为国教、家庭等客观因素就自然成为基督徒,一个人必须通过“选择”而成为基督徒,并且这种选择是发自主体“心性”的一种精神追求。克利马克斯一再强调把信仰与知识分离开来就是为了强化信仰的这个涵义。
  
  信仰还是一桩充满激情的事业。一个人选择成为基督徒不是因为历史、现实、知识等客观因素,不是出自理性的算计,而是出自主体的“激情”,信仰与“激情”才是合适的一对儿,“激情”是应对悖论、应对“不可能性”的惟一有效的手段。对于“激情”所做出的选择是不需要理性做出任何证明的,只有当信仰开始丧失激情、当信仰开始终止为信仰的时候,证明才是必要的,为的使自己心安理得,也为了向他人展示自己的坚定性。热恋中的人往往不需要证明对方是自己惟一的挚爱,只有当热恋的温度有所下降的时候,人们才会在心中列举对方的好处,以此作为自己始终不渝地爱对方的理由。前面说过,克尔凯郭尔与康德在批判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的问题上是有着一定的相通性的,不过,在康德的主张之下,宗教应该成为“纯粹理性范围内的宗教”,而克尔凯郭尔的宗教则在剥除了理智的影响之后进一步向“激情”靠拢,从而成为了对“不可能性”的充满激情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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