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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内裤不好扒

时间:2011-11-30 23:45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万小刀 点击:
我一直把书比作女人。好的小说,你读一遍,相当于脱去一个女人华丽的外套,读第二遍,相当于脱去她的内衣,读第三遍,才能扒光她的内裤,饱览春色。如果一本小说,读一遍便全部读懂,就像一个只穿外套不穿内衣内裤的女人一般,一次就把她衣服扒光了,多少让人

  我不想浪费笔墨介绍大名鼎鼎的海明威。如果哪位文学青年不知道海明威,那就拜托您以后别打着文学青年的幌子招摇撞骗。如果你不是文学青年,你想知道海明威,那么您百度吧。我这里谈的是海明威一篇小说的读后感。当然,我没学过文学理论,我的所有言论均由万小刀本人负责,跟俺没有半毛钱关系,如出现不当或不准确之处,臭鸡蛋往他身上招呼便是。
  
  大约在高中的时候,就在课本上读过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因为课本的关系,我对《老人与海》并不感冒,那种偏见到如今仍然根深蒂固。两年前在网上读到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后,我才彻底喜欢上这个用猎枪往自己嘴巴里开枪的老头。当时我就对一些文学青年说过,海明威的这篇小说是他最好的小说。很多文学青年对此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直到前几天,我买了一套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上下两册),在海明威的自序里,他自己也说这篇小说是他最喜欢的。我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这篇小说放在小说集第一篇,足见作者和编者对其重视程度。
  
  我一直把书比作女人。好的小说,你读一遍,相当于脱去一个女人华丽的外套,读第二遍,相当于脱去她的内衣,读第三遍,才能扒光她的内裤,饱览春色。如果一本小说,读一遍便全部读懂,就像一个只穿外套不穿内衣内裤的女人一般,一次就把她衣服扒光了,多少让人感觉有些肤浅。在我有限的阅读经历里,除了海明威的这一篇小说,还有《喧哗与骚动》《百年孤独》《情人》,以及王小波的《革命时期的爱情》。
  
  其实《弗》的故事不复杂,写的就是一个美国人麦康伯带着妻子到非洲打猎,为了保证安全,雇佣了一个白人猎手做保镖。在一次猎杀狮子的时候,麦康伯临阵脱逃,他妻子看到自己丈夫这么胆小,便喜欢上勇敢的白人猎手威尔逊,并跟他发生了性关系。麦康伯性格懦弱,一直被他漂亮的妻子牵着鼻子走。自己妻子跟人偷情,他也不能怎么样,但这激发了他潜藏的勇气。于是第二天去猎杀野牛的时候,他发狠般地胆子大起来。在追杀一头受伤的野牛的时候,他没有逃,并异常勇敢,在小说的结尾,他被他妻子一枪给打死了。
  
  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如何被海明威写得起伏跌宕韵味悠长。哥先说说海明威小说里的对话艺术。
  
  小说的开篇对话很经典,如此经典的对话,海明威童鞋用心良苦,但我相信没有多少读者能读出其中的韵味。引用原文如下:
  
  现在是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全坐在就餐帐篷的双层绿帆布帐顶下,装出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你要酸橙汁呢,还是柠檬汽水?”麦康伯问。
  
  “我要一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罗伯特·威尔逊告诉他。
  
  “我也要一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我需要喝点儿酒,”
  
  麦康伯的妻子说。
  
  “我想这玩意儿正合适,”麦康伯同意地说。“告诉他调三杯兑酸橙汁的杜松子酒。”
  
  ——《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小说开头
  
  对很多读者来说,没有一个花枝招展的开头,根本就勾引不起阅读的胃口。海明威这个开头,表面上看平平无奇,甚至废话连篇。小说就喝什饮料,还用这么多篇幅,小样似乎是在充字数骗稿费嘛。其实不然,海明威童鞋在不动声色中,就把人物的关系和性格交待清楚了。就像高深莫测的《独孤九剑》一样,刚出招时,平平无奇,但人家后发制人无招胜有招。饮料不过是一个道具,当然另一个作用就是让小说更加贴近生活。麦康伯问喝什么酒,是喝酸橙汁还是柠檬汽水。看威尔逊怎么回答的,他两者都不要,选择另外一种饮料。这个白人猎手在跟他的主顾唱反调,表现得有些颐指气使。对话最绝的要数麦康柏的妻子了,威尔逊想喝什么,她也喝什么。从饮料的选择,看出她跟威尔逊一起将她的丈夫孤立,但她又不想明火执仗地孤立丈夫迎合威尔逊,于是又此地无银三百两地给他丈夫解释“我需要喝点酒”。最可悲的是麦康伯,自己妻子跟别人统一战线了,自己还去迎合,他这个主顾在他雇佣的猎人和自己的妻子面前完全处于弱势。人物的性格和人物的关系就这样展现出来了,对话的背后还隐隐告诉读者,威尔逊和麦康伯妻子关系暧昧。后文证明他们有奸情。
  
  像这样的对话还有很多,从人物的对话体现人物的性格,三流的作家,在对话后面可能会画蛇添足的写写人物的心理,这样字数也可以更多,能骗更多的稿费。但海明威笔下的人物,一说话,就能判断出人物的心理,如果读者不去思考,是品味不出其中的韵味的。
  
  我有很多热爱写作的朋友,他们语言功底没得说,但是他们把笔下所有的人物,都用同一种说话风格表现出来,甚至所有的人物都差不多同一种性格,这样就无法给人深刻的印象。小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要靠小说鲜活的人物支撑。而不同性格的人物,说话方式和处世方式都是不同的。大师金庸的小说如果将周伯通的说话风格用在郭靖身上,那就显得格格不入。或者,如果人人说话风格像周伯通,那整部小说也没啥意思。桃谷六仙,说话风格一个球样,在读者印象里,只记得桃谷六仙这一个整体形象,而不是六个人物形象。
  
  再举个王朔的例子,这个老流氓早期写的小说挺纯情的,哥很喜欢。这些纯情小说里的男主角都有些痞气。王朔大概天真地以为,这种痞气很能吸引读者,于是他在后来的《顽主》和《一点正经没有》里塑造了一堆痞气十足的人物,这样就有些泛滥了。十多年过去,我对王朔《空中小姐》《永失我爱》等篇章印象深刻,而《一点正经没有》之类的篇章在我记忆里变得“一点印象没有”。
  
  罗素说,参差多态乃美之根源。这个玩姐弟恋的家伙并非浪得虚名。
  
  除了人物对话,再说小说的结构。
  
  前面说了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之所以写得起伏跌宕,最重要的当然是小说的结构。小说的结构、语言、人物、情节、思想,在我看来是最重要的五个要素。阅读《弗》的读者,一定得注意小说情节的时间关系,一开始写的是吃午饭,接着写半小时前,再接着又写吃午饭后,再接着写到晚上,晚上后又回忆昨天狮子出现在营地和早上猎杀狮子的故事,再到麦康伯妻子晚上偷情,然后第二天早上去猎杀野牛。时间顺序完全打乱了,因而显得悬念跌起。如果不打乱,其实故事很平淡。
  
  除了结构外,另一个值得称道的是,小说在表面的对话和描写之中,给读者的是一个平淡的故事,甚至有些拖沓琐碎。作者没有写偷情的细节,人物的对话里也没有直接提到偷情,只有从人物的对话揣摩人物的心理,才会发现,麦康伯妻子偷情了。在小说结尾,麦康伯在杀野牛的时候,他妻子在背后也开了一枪,并没有打中野牛,却打中了麦康伯。表面上看,似乎是误伤,其实是谋杀。麦康伯妻子为什么要谋杀亲夫?因为麦康伯之前一直是个懦弱的男人,在他控制欲极强的妻子面前处于弱势,而现在他被狮子吓得临阵脱逃后,妻子又跟人偷情,让他变得勇敢和强硬。她已无法再控制他了,甚至可以料想,猎杀完毕,他就会跟她分道扬镳。而她如果离开了有钱人麦康伯,就过不上奢华的生活了。于是把谋杀亲夫。猎人威尔逊虽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他还是很聪明的,他知道这不是误杀,是谋杀。他还帮她做伪证。自己控制不了这个男人,就把他杀死,然后他所有的财产都归她所有。多么精明又阴险的女人。
  
  ——但是这一切都是我在这里分析的,如果泛泛地读一遍小说,是看不出偷情和谋杀的,需要读者思考和揣摩。本人的短篇小说《怀念羊》也有过这样的尝试,主人公眼睛里看到的故事背后,也在发生着另一个故事。这个就需要读者掩卷的时候思考一下下了。
  
  还有其他的,哥累了,就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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