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立法程序还未启动,但房地产税征收最大的“技术障碍”似乎已经破除在即。如果不出意外,未来个人对包括房产在内的不动产进行产权、使用权登记时,“纳税人识别号”将成为“前置条件”。(1月18日《中国经营报》) 房产税征收酝酿多年,但一直未能破局。内中原因,除了楼市虚热时代牵涉太多的利益掣肘(政府、开发商、银行、多房者等等),还存在征收层面的技术障碍--“纳税人识别号”无法设置。当然,最后的困扰在于房产税立法的缺失,而这是需要全国人大审议,绝非儿戏,而需要充分的民意酝酿。 由此可见,房产税落地,离开哪一个因素都不可能。不过,舆论场的千呼万唤却也折射了一个基本事实,房产税征收也许等不了多少时日了。中国第二周期改革的政策性举措给人的感觉是高效率,争议纷纷的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制度启动了,养老金“双轨”制开始“双轨合一”了…困扰中国多年的改革难题被破解,让人有充分相信房产税征收快来了。 前述征收环节已经没有了技术障碍,意味着房产税征收“只欠(立法)东风”。按照财政部的安排,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等的立法,以及《税收征管法》修订、政府和企业合作(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立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等,属于近期项目。所谓“近期”是指,力争2016年前颁布实施的项目。即便“力争”不逮,房产税立法也无非是延后一段时间。 当前中国楼市也为房产税征收提供了契机。中央这两年根本就没有出台过楼市宏调政策,而地方版限购政策也在去年下半年纷纷瓦解,目前尚存的限购城市只剩下了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和海南三亚。一线城市的限购政策也未必能够坚守太久。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消息,去年12月70城房价66城环比下跌。虽然各方对楼市数据解读不同,但中国楼市去行政化而通过市场化软着陆却是不争事实。在此情势下,那些持有多套住房者,其实如捂烫手山芋在手。抛开市场因素,不动产权统一登记的制度化透明,以及反腐力度的持续加大,也倒逼很多政商人士尽快将多余住房出手。房产税征收预期,也会迫使多房者出手卖房。 在现实语境下,舆论场和民意往往会将立法工作和政策性调整,和整顿吏治和反腐败联系起来,这种逻辑或有这样那样的偏颇,但也彰显中国社会的现实。笔者以为,中国社会终究要回归法治为本的市场理性常态。缺失的法制漏洞要弥补上,但也一定要讲求程序正义,不能急躁冒进,否则简单高效的低层次法规,反而会坏了法制根基。但房产税经过试点,又有民意基础,立法进程应该适当加快。有法可依,方能规矩方圆---对房产税立法言,更大的效应在于确立财税调节市场,涵养市场主体的财税意识。 市场经济让市场主体成了经济人,但理性的财税法规,却能起到行政手段难以达到的效果。如果市场主体依法规范自己的市场行为,市场就由法治规则所主控,而非紊乱失衡。 在房产税征收预期越来越大的时候,人们关注的是楼市会发生哪些变化:有多少人会因之抛售住房,会给疲弱的楼市带来多少影响,会消弥掉多少积累的权力与资本制造的原罪…正本清源,方能给房产税征收创造一个清明的市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