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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只眼睛看电信产业

时间:2009-10-19 01:04来源:《读者》今日话题 作者:佚名 点击:
美国电信“开放竞争→降价→业务扩展”的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些过去20年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甚至从1992年以来分步开放竞争的香港,都出现了类似的效应。

    1998年3月,王小强执笔的《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战略》发表在《产业论坛》杂志上。事过3个月,方宏一执笔的《再论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战略》发表在同一刊物上。

  两文罗列的材料大致相同,但即使对一件微观事实的认识,其观点也是泾渭分明、仁山智水——往俗里说,明摆着是“对着干”的。

  让人感兴趣的是,这两篇文章丝毫没有专业论文的那种枯燥乏味,看得出执笔人都很有文采。尤其是后者,洋洋洒洒几万字,夹叙夹议,不像论文倒像檄文。

  更有意思的是两位学者的研究背景——王小强领导的课题组的资助人是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高盛公司,两家公司正是中国电信(香港)公司的全球融资协调人;而方宏一的身份更为直接,他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工程部主任。

  喜欢猜疑的人们有理由相信,这场争论并非一场简单的书生之争,后面隐藏着不同利益集团在中国信息产业发展上的严重分歧,而两位学者不过充当了代言人的角色。

  随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撰写了《三网复合数网竞争》一文。相对于王的“电信本位”和方的“广电本位”,周提供了第三个视角。 

权力垄断下的蛋

  经过长期的积累,中国电信在世界电信巨头中已拥有一席之地。1996年的营业收入是46亿美元,列全球第12位。但由于处在行政性垄断的位置上,其效率与服务质量未免大打折扣。

  从国际长途的平均价格上看,中国每分钟是29元人民币,美国每分钟是0.58美元,中国是美国的6倍。9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相对开放电信市场,诸多电信企业的大用户纷纷与美国电信企业共同开展“回叫”业务,方法是用户在打国际长途时加拨一个特殊号码,电话就自动先打到美国,电话铃一响自动挂断,美国电话公司的计算机帮助用户接通电话,按美国标准收费。“回叫”业务迄今拥有20亿美元的市场。中国虽然实行管制,禁止“回叫”,但1995年“回叫”已占中国打到美国的国际长途的8.5%。方宏一说每年光这项“损失”,可以再建一所清华大学。

  到本世纪末,中国电信交换机总量将突破1.7亿门,超过美国。已建成的“八横八纵”光缆网,局用电话程控化比重高达99.7%,长途传输数字化比重高达98.5%,现代化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特别是数字移动电话比率,大大超过了美国与澳大利亚。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效率惊人的低下。中国电信拥有户是德意志电信的1.4倍,营业收入人家是我们的2.8倍。德意志电信平均从每个电话用户收入902美元,而中国电信只有207美元,人家是我们的4.4倍。

  更令消费者头痛的,是垄断造成了中国电信的服务内容和质量难如人意。1997年上半年,北京市平均装机时间为36天,德意志电信1996年是15天,1998年缩短到4~5天。中国移动电话的忙时接通率,1996年初只有26.7%,年底提高到40.2%,原邮电部1997年奋斗目标是38%,平均掉话率低于5%。在技术装备水平比中国落后的澳大利亚,市话呼损率1994年是0.3%,长话呼损率1995年是0.5%,这还不是世界先进水平。

  方宏一总结了中国电信的“生存之道”:垄断→盲目投资→超额利润→价格与服务劣化→市场受限→可比经济效益劣化。这真是一个恶性循环。

  方宏一在文章中批评道:“澳大利亚清扫大街的环卫工人屁股上都挂一个移动电话,他们申办一个真花不了多少钱。在中国,移动电话还是高消费和富裕的同义语。电信垄断祸国殃民,是整治的时候了。” 

各为其主

  电话、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人们憧憬着,不久的将来只用一条线,就可同时打电话、上因特网并看闭路电视,而且一份账单就可搞定。

  中国人离这个梦有多远,关键不在技术层面上,而在于中国要采取怎样的发展路线、产业政策和制度安排。这其实是一个战略问题了。

  王小强报告的主张,是使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相分离。在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之后,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括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使之成为一个由行政垄断的非市场竞争性的领域。

  他立论的根据是:只要基础网掌握在经营性公司手中,那些无网的竞争者就免不了被“揉搓”的命运,有网者一定会在进入条件与收费上大作文章,与无网竞争者“过不去”。君不见在美国,即使AT&T和MCT这样的长话巨兽,因为没有市话网络,花了几十亿美金来打市场,终究无法战胜掌握着地方市话网的“小贝尔”的揉搓。竞争者再建网络是一个办法,但只有在国土面积小的地方合适,至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没有可能“承担重复建设的后果”。

  由此推开去,他质问道:既然邮电部门已经建成“八横八纵”的光缆网,利用它“很快可以实现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你有线电视再搞一个独立的通讯网络有啥必要?政府统一管理一个基础网,电信、联通、有线电视都可公平接入,有线电视另立门户分庭抗礼,属于重复建设。

  方宏一“撕破脸”道,王提出的战略“实际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因为“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我国有线电视网是自下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190万公里的有线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26万公里,覆盖1100家有线电视、400个城市和200多个乡,但有点像一盘散沙,远没有形成联成一体的远程网。原广电部计划在推动省级联网的基础上,到2005年实现全国联网。如果真的由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中国电信就比较容易做到“防止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从而维持其“垄断地位”。

  方主张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因特网,从而取代旧的电信网。如同王认为有线电视这么做是搞“重复建设”一样,方指控中国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因特网也是搞“重复建设”——看来“重复建设”成为两者可以共同使用的罪名。

  这种“各为其主”的争论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从“冷眼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如果要开放就要“机会均等”——既允许电信办有线电视,也允许广电办电信和互联网接入。

  周其仁举了一个刚“出炉不久”的例子。6月24日,AT&T宣布以480亿美元收购全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收购意图很明显,AT&T不仅可以将自己的长话业务做到1400万户TCI的客户家里,而且可以通过发展网络电话,与多年“揉搓”自己的小贝尔搞市话竞争。

  周其仁认为,只要有潜在利益,市场上总有人吃不香、睡不着,总有人“水路不通走旱路”,也总有人不断努力创新与探索。市场的力量是挡不住的,既然技术上不成问题,有线电视与电信“井水不犯河水”的政策性分割不会是铁板一块。 

两种“重复建设”

  提倡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马上会遇到一个“重复建设”的问题——这是一个躲不过的“暗礁”。

  周其仁认为,人们通常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成本,而没有看到独家垄断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成本。

  有一个例子。几年前,上海广电在决策发展有线电视网络的时候,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非常理性地决定租用上海电信的光缆干线。由于没有人与上海电信竞争,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上海广电在租用时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境地。上海电信逐年提高租费,广电后来得出“租不如建”的结论。结局是上海广电花费了几年租金之后,还是投资建了“自己的”主干光缆网。

  独家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400亿元人民币计算,如果按美国平均国际长话收费,只需要67亿元就够了,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仅此一项,中国消费者为中国电信独家垄断支付的费用高达333亿元!要产出这333亿元,大约需要投资1000亿元。换言之,凡在1000亿元之内,能够提供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都是合理的。

  进一步分析,增加电信竞争的结果是降低费用和提高服务水平,刺激需求,扩展电信业务,最后“摊薄”为增加竞争而产生的重复建设成本。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美国电信的发展就是这条路。1974年,美国司法部以反垄断法起诉AT&T在经营长途、市话和电信设备市场上的独家垄断,强行将其“肢解”:将市话业务从该公司独立出来,分成7个各自独立的小贝尔公司。1996年,面对“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通过新的电信线,全面开放电信竞争,允许互相进入。沿着这一路径的不断变革,使美国电信成本日益降低,业务量猛增,比同期美国GDP(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高一倍。

  美国电信“开放竞争→降价→业务扩展”的经验,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亚这些过去20年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甚至从1992年以来分步开放竞争的香港,都出现了类似的效应。

  独家垄断带来的低效率和高收费,一定阻止电信市场的扩展,而在一个狭窄的市场上,即使所有的投资无一重复,全部是“单一建设”,其投资也“贵”得无从收回。中国电信业务量不足,关键就是垄断收费太贵。而政府统一管理的“国家基础电信网”之所以行不通,在于它不可能内生出一个竞争降价机制出来。为打破垄断,就不可避免要来一点重复建设。

  当然,这种重复建设的前提是投资主体的产权必须是清晰的,投资主体必须承担投资行为的全部后果,投对了,收益大于成本,投资者得到应有的回报;投错了,血本无归,还要由债权人执行清算。这种产权制度,能有效地约束投资冲动,防止那种无度的“重复建设”。

  目前我国国有部门的投融资体制,差不多就是“花别人的钱为自己买东西”。投资对了,收益归本地方、本部门、“本企业”或者干脆“本领导”;投错了,归银行、财政或股民。这种没有产权约束,没有制衡机制的重复建设,与有产权主体、预算硬约束的重复建设,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谁是狼

  在对两种重复建设做了“清算”之后,周其仁认为,剩下可以阻碍电信开放竞争的“根据”,就是“跨国公司入侵”和“国家利益需要垄断”了。

  中国传媒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用“狼来了”一词表达对外国企业的“忧患意识”。这大约跟“八国联军”的历史记忆有关。在两篇报告中,果然都不约而同出现了类似的词语。

  那么我们假设出现了最坏的情况,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吃掉了中国电信,会是什么结果呢?——只要不是一家独占中国电信市场,而是几个网并存,即由数家巨型公司之间形成寡头垄断格局,电信“大鳄”再贪婪、再庞大,还是欺负不了小小电信用户。个中道理,非不欲也,实不能也。因为别的“大鳄”对它虎视眈眈,在垄断竞争的格局下,谁搞垄断提价那一套,谁就等于在市场上自杀。好比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车公司,两个都够巨无霸,但只要中国的航空公司(虽然小,而且分散)有权选择购买两家中任何一家的飞机,哪一家也当不成咬中国航空公司的“狼”。不妨说得彻底些:开放竞争,不会有“狼”。

  周其仁说,真正的狼只有一匹,就是独家行政垄断。这里头有两点,一是独占,二是行政性禁入,两点齐备,“狼”就可以横行天下:独占清除了对手,竞争降价或提升质量就失去了“必要性”;行政性禁入,产生的是一种权力性的绝对垄断,排除了任何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像可口可乐、微软这种公司,多少都有点“垄断”的优势,但那是“创新性垄断”。商业史可以证明,只要没有行政性禁入的特别保护,则没有一个“创新性垄断”者可以“死吃”市场的顾客。行政性垄断的“本事”大多了,它才可以长期霸占,高价低质,技术不进步,服务乏善可陈,大行狼道,咬你没商量。

  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是狼不是狼,绝不是由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跨国公司还是本土公司这样的表面标志可以识别的。关键是市场规则:开放竞争还是行政性垄断。一句话,谁搞绝对垄断,谁就是狼!

  从大势上判断,无论是入关,还是开放电信市场,只要遵循“开放竞争”的原则,任何跨国公司独占中国市场都是不可能的。何况改革开放20年,一批中国本土公司的竞争力也在提高,家电业中的长虹、海尔,电脑业中的联想、方正,通讯设备中的华为……这个名单还可以开下去。它们的发展证明,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外国公司“占便宜”。我们有理由多一点自信力,用不着动不动就把100年前的“八国联军”抬出来,然后大喊“狼来了”。

  其实中国人面对的主要尴尬,是许多由中国人组成的公司、机构和部门,在种种伟大名目下实行独家行政性垄断的现实。外国“狼”固然要防,难道中国“狼”就有利于我们的市场、消费者、国家和事业吗?本来常识即可判断的东西,一旦祭起“国家利益”的法器,道理就可以反着讲。以电信为例,为了打个电话,3000元的“初装费”,比美国贵5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这样的代价中国消费者都承受了,还怕天下什么样的“狼”?

  周其仁认为,电信、有线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的技术前景,包含着大规模降低信息成本的机会。中国该对这一波技术革命做出积极反应,最主要的是确定一个开放竞争的制度和改革框架——这是一个打基础的工作。有了它,才会出现中国的电信“大鳄”,保证民族产业不衰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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