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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盗精液”理由只有律师想得出

时间:2013-11-20 08:04来源: 作者:郭延娇 点击:
  作为一名律师也是一名女性,我真的为这个所谓的“百强律师”感到羞耻和愤怒,“用手盗取精液”这种辩护理由大概也只有深谙此道的律师能想得出来吧!律师界每年总有几个“行业翘楚”跳出来成为社会热点,比如前几年见诸报端的李庄,比如前一阵子几乎成为闹

  名校博士毕业、有“全国百强律师”称号的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勇,在律所办公室内强奸了一名19岁的女当事人。庭审中,张勇辩称自己是“犯罪中止”,称


  被害人用手“盗取”了他的精液。日前,张勇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4年。


  作为一名律师也是一名女性,我真的为这个所谓的“百强律师”感到羞耻和愤怒,“用手盗取精液”这种辩护理由大概也只有深谙此道的律师能想得出来吧!律师界每年总有几个“行业翘楚”跳出来成为社会热点,比如前几年见诸报端的李庄,比如前一阵子几乎成为闹剧主角的李某某的辩护律师,估计这位被人盗取了精液的律所主任也一定会一鸣惊人人尽皆知。


  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一个替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人,一个用自身才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本应该成为社会精英,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倡导者,最不济也应该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可是就有一些道德败坏的“老鼠屎”硬是坏了这锅好汤,我和陌生人聊天说起自己是律师,听见人家最常见的评论就是“律师好,挣钱多,吃了原告吃被告”,更有那被无良律师坑过的人给出更让人心寒的评论。可是律师真是这副德行吗?在我不长的执业生涯里,遇到了太多兢兢业业的好律师,他们勤勉负责、谨小慎微、拿着并不丰厚的代理费为当事人操碎了心,难道几个无良的骗子就掩盖了他们的辛苦,难道几个无耻的混蛋就代表了他们的贡献?


  律师自古有之,以后仍然会继续存在,而且我相信随着我国人民法治观念的增强一定会越来越多,我毫不怀疑像今天这种被盗精子的律师一定还会出现,但是我更加确信想被人尊敬想要被人依赖想创立一番事业的律师必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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