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系统内小有名气的“侦查能手”、参办过公安部交办的多起大要案的公安干警,却利用职务之便“靠案吃案”,索贿近百万贪得无厌。今天,南京市检察部门公布了该市一起公安干警贪污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公安民警陈晓东因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财产79.7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8年。(3月5日 新华网) 陈晓东原是南京公安系统小有名气的“侦查能手”,参办过公安部交办的多起大要案,业务水平较高。当被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办案人员带进办案询问室时,似乎显得毫不在乎。他十分熟悉检察院办案程序,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顾左右而言他,还故作轻松地问“你们什么时候对我采取措施?”他显得格外“轻松”,也许他想的是,凭他多年侦查工作经验,什么也不说,看检察院能把他怎么样?在12小时后还得放人。 工作中的能人,利用职务之便,靠着自己的“匪气”,暗地里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款,甚至贪得无厌,直接向当事儿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构成贪污罪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而在审讯时,陈某却不以为然,毫无悔意,仍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执迷不悟。然而,不管他多巧舌如簧,在如山铁证面前,他都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各种诱惑要禁得住考验,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要坚守底线不动摇,不为情趣所惑,不为欲望所困,不为人情所累,有更高的觉悟和境界,这就是牢记党的宗旨,永葆政治本色。如果过分地追逐名利,势必招来灾祸和不幸,贪得无厌只会一步一步地走上不归路。 曾经的一位“侦查能手”如今却沦为阶下囚,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既然是一名工作中的能手,就应该尽己所能,做好本职工作,将好的方式方法发扬光大,做整个行业中的楷模典型,而不应该利用优秀的能力中饱私囊,为自己谋福利,这样的干部终将滑向贪腐的深渊。 笔者希望,类似事件的频频发生能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党员干部都应该引以为戒,坚持服务人民的意识,秉持廉洁奉公的权力观,永葆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