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中有“贼人假我衣服,禆贩如来 ,造种种业”之语。什么是“禆贩如来”? 禆附于佛教之中,以贩卖佛法而求得名闻利养。 “贩卖如来”原专指佛教僧人为求个人名利而随意错误宣讲佛法、误人子弟的不如法行为。但是今天,挟佛敛财的恶浪直把“贩卖如来”演绎成真金白银“叫卖佛陀,以充金库”的恶行,参与者或禆附于教内,或嚣张于教外,里应外合,天衣无缝。 供奉着佛指舍利的法门寺就是这“官商叫卖,有僧吆喝”的重灾区。近日,此祸在消寂一时之后又气势汹汹,卷土重来。 真假“西天”,黑白难辨 外地人去西安,会碰到这样两种现象: 在重要的公共场所(如机场、火车站)的显著位置,带着佛教风格和佛教法语的法门寺及佛舍利的广告比比皆是。广告设计十分清净,不知情者根本读不出任何商业气息。 而当你提出要去法门寺的时候,当地的出租车司机一定会好心提醒你:小心被骗,绕道为妙! 如果有时间再去网上简单搜索,你一定会惊愕:西安当地广告中重磅宣传的“法门寺”根本不是你心向往之的古刹佛塔、佛教圣地,而是以圈占寺院、绑架舍利、欺诈骗捐而臭名昭著的挟佛敛财基地——法门寺景区。而“法门寺”早已造成了吸金的招牌和背负骂名的替罪羊,佛舍利更是成了“佛教提款机”的核心芯片! 在宝鸡市法门镇,巨大而丑陋的合十舍利塔时刻昭示着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官商合谋的骗局。从2003年宝鸡市法门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启法门寺景区项目,到2006年曲江系接手经营景区,再到2013年曲江退出、宝鸡重新接手,法门寺一直被剥夺了以“本来面目”示人的资格。法门寺的躯体被套在景区的外壳之中,法门寺的大名被悬挂在外壳之上招徕生意,法门寺的灵魂(佛法与舍利)被囚禁在合十塔中发散着非法诱骗的信号。 法门寺景区的经营者、法门寺、本地人都知道景区非宗教场所的本质,但是外界看到的从来只有“法门寺”三个字。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寺院才是合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部门也多次三令五申,禁止任何个人与团体借教敛财。面对政策法规,敛财者深谙只要牢牢攥住“法门寺”的大名,就可以避开“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的嫌疑,就可以“挟佛指”肆无忌惮地叫卖。尽管媒体和舆论不只一次地指出法门寺景区和法门寺的实质性差别,但同名之下,真假“西天”,实在黑白难辨。 曲江阴魂不散,宝鸡借尸还魂 2006年,法门寺景区项目由陕西省高层直接介入。时任陕西省代省长的袁纯清召开专题会议,设立了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和法门寺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会上确认“合十舍利塔是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的核心项目,由政府和有关企业出资兴建,资产不属于法门寺,合十舍利塔项目建成后,交由法门寺文化景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 2007年,以宝鸡市法门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基础,由宝鸡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有色金属集团、陕西煤业集团和西安曲江新区出资组成组建的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建设有限公司,成为法门寺文化景区的开发建设主体。 由此,曲江系正式进驻法门寺景区,景区随之成为全国范围内挟佛敛财的“样板”,“曲江模式法门版”一度在此生根落地。 “曲江模式”,即曲江系运作文化旅游业的核心模式。该模式通常先在著名文化遗址周围大片圈地,然后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炒作文化概念,抬高周边地价。待地价升值后,再高价卖出。 圈地、造景、炒地、卖地,“曲江模式”的操作手法被归纳为“倒序法”:“先一次把城市做足,再让产业进来,资本进来”。具体到佛教身上就是用假庙绑架“真庙”。其恶果就是令地方财政和利益相关方获取土地利益,却直接导致宗教文化资源被支离破碎和人为毁坏。 曲江系的进驻从代建景区转变为对佛教寺院直接进行非法管理。曲江系先后投资32亿和45亿打造两期项目。前期打造山门广场、佛光大道、合十舍利塔和法门寺寺院,后期开发灵境项目(即商业墓地,阴间地产)、法区、禅修林、管理中心等。 其具体做法是,首先,将佛指舍利从原法门寺寺院中移出,放到景区新建的合十舍利塔内。然后,景区将寺院囊括入内,实行120元一票制。此后,功德箱内钱款为景区所有。下一步,在“打造主题文化旅游经济特区”的目标指引下对景区功能进行规划,制定了一系列与佛教毫无关系的经营目标,对景区实施完方位的商业管理。对外,曲江系又以“陕西法门寺”冠名赞助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节目,并试图将法门寺在香港上市(后失败)。 这一系列全然违背佛教与国家法律的做法造成极其恶劣的后果。2013年,《投资者报》归纳了法门寺景区挟佛敛财十宗罪:失大信、输大利、乱朝纲、犯国法、辱法门、建魔域、修邪道、扭价值、污慈善、惑人心。 同时,曲江系也深陷其中种种纠葛。2013年,在高额负债、账目造假、国有资产流失的事实与质疑面前,曲江宣布撤出,留下巨大烂摊给宝鸡市政府。在近一年的低调部署之后,2014年5月,宝鸡市政府在召开“世佛联”的堂皇背景下,高调揭露宝鸡市重整法门寺景区,全力打造5A级景区,打造样板法门小镇,实现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发展的计划。 此计划全面继承了“曲江模式”的“精髓”,丝毫不顾法门寺的宗教性质和佛教内涵,无视国家宗教法规,赤裸裸表达了将法门寺作为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商业意图。 曲江系走了,但阴魂不散,宝鸡市接过了行尸走肉般的景区,欲借尸还魂。舍利依然充当着挟佛敛财垫脚石的角色,“世佛联”更成了从欺骗国人到愚弄世界的道具。 明码叫卖,骗捐“有术”,挟舍利为人民币服务 据媒体披露,曲江模式下的法门寺景区将“舍利”作为“核心竞争力”,挟舍利为人民币服务,明码叫卖,公然骗捐,手法成套,毫无忌讳。 法门寺景区作为非法的宗教活动场所,却非法包揽了一切宗教捐献的收入。景区控制了景区内所有功德箱,甚至曾企图收缴法门寺的功德箱。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且明码标价。2013年,景区功德箱的“目标任务”被定在800万元。 景区格局经过精心规划,各种圣像供养、高额开光、祈福项目步步为营,没有死角。甚至在免费项目中,也暗藏玄机,凡游览者没有空手游完整个景区的。 为了掩人耳目,景区内雇佣了大批世俗人员冒充僧人,为非法募捐和回扣披上“合法”外衣。景区有严格的营销考核机制,所有工作人员的收入都和劝募回扣挂钩,包括临时工。回扣点从0.5%到7%不等。并且,内部还有劝募“说话术”和“解说词”的统一训练,工作人员皆“训练有素”,直说得天花乱坠,令人丧失判断,乖乖掏钱。 此外,2009年曲江系还专门成立了非法的慈善基金会,打着宗教慈善的名号,令所有非法敛财集中运营并且冠冕堂皇。慈善基金会还妄图利用真正的寺院僧人为其正名: “由法门寺住持担任基金会的会长或秘书长等重要职位,并聘请佛教界知名的高僧大德为名誉会长。”在2007年编订的《法门寺旅游经济区战略定位与总体运营规划》中:寺方配合的重要性被再一次提及:“宗教特殊产品因具有宗教性,因此在经营商是否将其作为商品赢利,得取决于景区的开发管理模式。需处理与寺庙、博物馆等各方的利益,尤其是寺庙方的态度。” 除了面对个体和团体的观光者和信徒,法门寺景区还制定了一系列迷惑性强大的“修学计划”,专将敛财黑手对准希望学习和了解佛法的高端和中端消费水平人群。2009年《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佛光阁酒店营销推广阶段执行案》显示,该计划针对高端、高中端、中端消费水平人群,以“灵修”、“圣修”、“朝圣”为噱头,模仿寺院日常修行和参学,制定了价格在6000-50000范围内的佛教“体验产品”并进行推广。 在第二期项目投资中,景区则把重心投入法门灵境(墓园)项目,在宗教临终关怀等语境下,从赚活人钱转向赚死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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