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当了30多年广州天河区冼村党支部书记的卢穗耕被免职后,立即带着家人“潜逃”出国。此前,他和妻子均获得澳大利亚国籍,在那里购置大量物业,且将财产转移过去。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网曝坐拥20亿元身家,后被查实涉嫌受贿罪,其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曾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京华时报》 7月4日) 近来,“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各地农村在发展中逐步走向富裕,但随之而来的是村官贪腐、肥亲厚友、截留各种款项的问题也不断增多,已成为影响农村基层稳定的重要隐患。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就在于权力的监督机制出现了问题,以至于即使是级别很小的公职人员,一旦手中有权,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为所欲为。而其一旦出事,对其进行纵容甚至与其同流合污的人官员,尤其是上级官员又很难受到应有的惩罚,其结果就像易氧化的苹果一样,挖掉了一块,过不了多久还会再烂掉一块。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将权力彻底关进笼子里,将一切公职人员的权力运行都置于监督之下,才能既防止大官大贪,也防止类似的小官巨腐。 笔者认为,基层干部距离普通民众最近,若他们丧失权力伦理,把持基层权力,肆意侵害民众权利,很容易摧毁原本脆弱的基层法制观念和公序良俗。面对李俊文的劣迹,当地村民的检举是如此的无力,维权渠道闭塞,还遭到信访局领导的戏谑。长此下去,恐怕他们不再会信奉法律,尊崇道德,最终加速社会道德的堕落和底线的失 制衡村官权力的方向在于将“权”与“利”分开,探索“政经分离”,如强化村民股东大会的监督权力,强化村官的“职业经理人”性质等,避免部分村官大权独揽,让“村官”回归基层自治的本质。此外,村官纳入“裸官”监管还要有财务公开等配套机制,如对村官引入财产申报和任前财产公示制度,强化任期审计工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加强村务公开,公开内容涵盖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情况,多管齐下补齐村官贪腐预防机制的“短板”。 村官“裸逃”,“小管巨贪”等现象对社会的危害绝不可轻视,这些现象背后往往是牵扯着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这些集团中的人为了巩固自己既得利益,甚至把“一票直选”、“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严重扭曲,以至于其把公权放在阳光下运行的呼唤挡在门外。当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实践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展开,走群众路线就是要加强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只有把真正把村官管好,才能使各项政策规定真正落到实处。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