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据悉,童名谦当庭认罪,并请求轻判。(《京华时报》 7月25日) 这是继衡阳贿选案东窗事发以来,受到处罚级别最高的官员,再次把衡阳贿选案送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这一案件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大、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堪称前所未有,可以说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严峻挑战。就此而言,严肃处理、严厉追责,就是捍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卫宪法的尊严。 对副部级高官进行追责,尤其令人拍手称快。长期以来,一些官员认为只要能提拔升迁,任期内的贪污腐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都会因此而得到漂白。于是,一些官员滋生出“任期腐败”的错误思想:任期内捂得密不透风,高升时不怕身后洪水滔天。对这样的错误思想,中央纪委的严厉追责不啻当头一棒:只要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无论高升何职、官拜何位、身在何处,都会循着案件的蛛丝马迹和因果链条,依据法律给予严惩。 无独有偶。近日,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纪律,指使、纵容他人为自己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一事,被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通报。随着中纪委、中组部对陕西省副省长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通报下达及权威媒体的曝光,李堂堂的问题成了媒体焦点热议。 拉票贿选,这无论如何是个错误,受到处分当在情理之中。像李堂堂这样一个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的有能力的官员,如果能够进入常委,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一个媒体和群众都公认的好官、清官,却要进行拉票和贿选,这是为什么?这说明如果不进行拉票,不进行贿选,他就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进不了常委,有志无处发挥,不能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群众谋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损失。这其中又折射出什么?好官进不了常委,那就必然会有庸官进常委,这是不是一种新的“劣币驱逐良币”?好官出局,遭淘汰,是否折射出我们的选拔机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官场“劣胜优淘”,表明当地的政治文化和社会风气已高度异化。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自然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但民主制度建设却还任重而道远。在这条路上,我们的革命先辈们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和探索,找到了这条正确的道路,那么,我们就必须要沿着他们的脚步,坚定地走下去,发扬他们的光荣传统,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坚决反对和严肃惩处那些违反民主制度建设的人,真正让民主制度建设越走越宽广、越走越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