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9时30分,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的52岁“裸官”张新华步入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张新华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一职期间,共贪污2.84多亿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检方指控张新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搜狐新闻) 在问题官员家中搜出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现金,现在已经不算什么新闻。这几年,在贪官家中搜出上千万现金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是,从公开报道来看,贪污上亿元的官员还不多。贪污受贿高达4亿元的裸官,竟然还幻想减刑,简直是痴人说梦。 有这样的一个俗语: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样的话用来形容官场上面的官员们也是再好不过了。身为领导干部,有的人是以身作则,为民奉献,永远是站在风暴的前沿的;然而有的领导干部,永远是投机耍滑,中饱私囊,得过且过的“熬过”他的仕途生涯。 一个处级干部,怎么有这么大胆子?究其原因:首先作案手段隐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查到;其次从张新华的法律意识淡薄,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试想,如果贪污4亿都能够得到宽恕,那么我们国有财产还要有多少流失在这些贪官的手中? 官员顶风违纪,火中取栗。四亿盘子大、社会关注度高、全方位的监督跟得紧,加之反腐倡廉一直保持强劲态势,为何有的官员还胆敢在四亿上搞名堂,岂非冒天下之大不韪!这恰恰折射出制度疏漏,监督疲软。鉴于此,项目决策更需科学民主,资金运作信息更要公开透明,让公众有充分知情权与监督权,在问责上雷声大雨点要更大,谁打贪污公款的主意就立马摘下谁的乌纱来其实无论调查结果是怎么样的, 在笔者看来该名官员已经是属于“有缝的鸡蛋”了。也许在他看来即便是自己不当个领导也是可以继续过日子的,但就现在中国的公务制度来说这是谁都不能允许的。身为公职人员,你的责任是为民服务而并非是让你以权谋私。只有牢牢谨记自己的使命,才不会走错路、走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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