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小吃部被打白条178张,老板讨债3年无果”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曝光辽宁省兴城市多名村镇干部吃饭不还钱,累计欠款48800元,引发网民关注。据了解,当地纪检委已牵头成立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2014年8月17日 《人民网》) 又是一起村镇干部吃饭打白条,事后不还钱的事件,这类事件在近年来,出现的频率之高,涉及金额数量不等,欠账万余元、十几万元,有欠账好几年,更有甚者达十几年,但都是拖得越久,钱越不好讨要回来。随着当初吃饭人员工作岗位的变化,这些账成为了“死账”、“烂账”。 餐馆经营起早贪黑、不辞辛劳图的是多赚钱,哪知长期的欠债使经营举步维艰,何来赚钱一说。古往今来,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对我们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公民欠债不还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作为一个基层行政管理机关,乡镇本应该以身作则,欠债还钱,为广大公民作出表率。不管什么原因,餐馆的消费都应该及时结清,欠群众的钱也要及时还,不能让群众苦心经营的餐馆因为政府的拖欠而关门歇业。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借公务接待之便,以公务接待之名,“打白条”,吃饭赖账,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更严重的是使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轰然倒塌,堂堂一级政府欠群众的“伙食费”不还,一张张的“白条”使群众的辛苦努力全部化作泡影,可谓失职又失德,谈何取信于民?这样的行为是可笑的,更是可悲的,使政府形象蒙受重大受损。 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靠着政府的实际行动认真践行。希望各地各级政府以此事为鉴,举一反三,纪检部门认真督查存在的餐饮“白条”现象,对白条一笔一笔查清、一人一人核实,确保问题水落石出,对“吃饭不还钱”的干部给予严厉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