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西充县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县常林乡民政所所长李文武因违规为子女举办升学宴被查处。目前,李文武已被免职。(7月24日四川日报) 常林乡民政所所长因违规为子女办升学宴遭到了查处,这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其实,类似的事件在网络媒体上公众也见到过,是一次监督部门再正常不过的监督了。如果笔者再来谈谈民政所长的不是,就是老调重谈,没有一点儿新意。那么,看点不在这儿,又在哪儿呢?笔者以为,此事件的看点在监督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上。 违规办升学宴的所长被免,因事件而遭到处理的还有违规参加李文武子女升学宴的村干部、乡镇干部,他们必须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纪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同时,常林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副乡长)必须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因民政所所长而遭到牵连的干部看似冤枉,实则不然,每一件官员违规办升学宴案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别的领导干部的身影。虽然他们不是违纪者本人,但他们参与违规宴请其本身就是对规章制度的亵渎,其实质就是无视规章制度,变相助长违纪者的嚣张气焰。而虽未参与宴请的相关领导,由于监督不严,教育不到位,引导不得力,从而导致了干部违规宴请行为的发生,对他们进行处理也是合理合规。 因而,监督部门在处理违规办升学宴案时,不能仅仅局限于违规者本人,还应将相关涉案人员予以处理。只有给违纪者、参与者、领导者等以惩戒,才能保证监督教育的实施到位,从而避免今后再出现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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