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头角海关窝案浮出水面,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收受下属贿赂14万元,在担任科长期间为谋求职务升迁又向关长吴文奎行贿10万元。昨日庭审时陈锐全表示认罪,但称自己有自首立功情节。(7月16日 《南方都市报》) 昨日下午,曾任深圳沙头角海关专职党委副书记陈锐全的涉嫌受贿行贿案在南山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以“陈锐全的当庭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而让深圳沙头角海关窝案逐步浮出了水面。又一起贪污腐败窝案的成功告破,不仅令人拍手称快,更是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惩腐治贪的铁心硬手。 事实不断证明,在被查处官员贪腐案件中,其行贿受贿的根本目的不外乎是升官发财。而当其品尝到行贿受贿所带来的甜头与快感时,其贪欲之心就会越发“勇猛”,从而陷入为寻求权力与金钱的最大化而不能自拔的贪腐深渊。正如该案件中,这名副书记所称的“我被他的甜言蜜语迷惑,先后多次收了他13万元。” 而对于行贿受贿的违纪违规行为,其却辩称“行贿是受到风气影响”,而且“连续十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自己表现应该能得到上级的认可”、“自己达到了提拔要求”;并称其在人事安排上也“是出于公心考虑”。如此违纪违规的行贿受贿行为,其却说得“振振有词”,这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说其受贿和行贿也只为“谋升官”? 不过,根据公诉机关指控,陈锐全在沙头角海关任职期间,不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还非法收受下属贿赂14万元,更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时任关长的吴文奎现金10万元。由此可见,其受贿行贿不仅仅是为“谋升官”,更是为满足其贪欲之心和对权力带来的利益快感。 特别是在作为一个管理的是非之地、走私的高发地。试问,其如此行贿受贿还只是为了“谋升官”吗?当然,这也折射出了当地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工作漏洞,也再次敲响了加强海关系统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之警钟。所以,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在从严查处惩治违规官员的同时,更要完善监管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惩腐治贪的“长常”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