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通州区漷县镇小屯村党支部书记倪玉杰,私自把公家土地出租,并截留下部分租金用于自家买车。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经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倪玉杰有期徒刑2年6个月。(7月15日 北京青年报) 小屯村党支部书记倪玉杰将集体用地外租后让租户将租金转入了自己的个人账户并未将这笔钱交给村委会,而是于2012年10月13日,用其中的8万余元买了一辆捷达轿车,落户在了其妻子的名下。倪玉杰这样的行为属于利用职权严重的侵占了小屯村的集体利益,犯了职务侵占罪。人民群众在换届选举的时候选举党支部书记,应该一切代表人民,代表党,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做贡献。倪玉杰侵占小屯村的集体财产并将一部分用于购置私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是损坏了人民群众对他乃至对党的信任,这样的行为是在给党抹黑,是在伤害干群关系。 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日新月异的发展,舆论监督得到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政府官员的各种负面行为也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人肉监督而无所遁形。而这些政府官员负面行为中,公款私用占了很大的比例。如何更好地监管好咱们的政府官员的行为,防止公款私用的再次发生,国家可谓是想尽奇招,制定了不少的的政策,如从制度上、体制上加强建设,加强干部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让干部做到职务犯罪的三不敢,即不敢想、不敢碰、不敢动,但收效却不是很理想。 笔者认为,这类贪腐的官员之所以这么贪婪,这么肆无忌惮,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质普遍不高的原因。要想杜绝职务犯罪,首先要普及相关知识,做到干部清楚明白职务犯罪的后果,才能更有效的达成制度的管理效果;其次要对干部进行思想素质提升培训,只有提高了他们的思想素质,才能让他们从内心做到远离职务犯罪;最后要公开,随着信息公开、财务公开的真正实现,对职务犯罪的预防能起到预防的作用。(唐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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