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上11时许,在咸阳市世纪西路,一辆车牌号为“陕DD055警”的司法警车撞伤一名17岁高中生,肇事司机是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目前,伤者仍然昏迷不醒。公安机关已对程某依法刑事拘留,咸阳市纪委已介入调查此事。(7月15日《华商报》) 在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之际,尽管不时有各级纪委对违反党纪法规的党员干部予以通报惩处,但仍有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大有“死猪不怕滚水烫”之势。这着实令人震惊不已,百思不解。正如此次“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驾警车撞人”事件。 从时间上来看,“7月13号晚上11点”正是周末休息之日,而该市司法局的这名副局长,不仅驾着司法警车在大街上驰骋,更是“横冲直撞”将一名17岁高中生撞翻在地,目前都还没有脱离危险期。如此违纪违规违法之恶劣行径确实令人愤怒不已。 作为该市一名司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如此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之行为着实令人震惊。那么,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顶风作案行为又是为哪般呢?不知这是其在“深夜办案”还是因公事而不得不使用公车呢?更或是公车私用或是存在酒后驾车呢? 虽然,其在撞人后驶离又返回,并“用手机在现场拍照后准备再次离开”,但其如此作法更是惹得民众舆论的口诛笔伐。如此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更是损伤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难道说,党纪法规在其眼里就是可以“随意摆弄”的工具?中央的出台的“干部禁令”要求就是一纸空文? 目前,虽然公安机关已对程某依法刑事拘留,咸阳市纪委也已介入调查此事。但笔者希望相关部门在调查此事时,能做到公正严明、铁面无私,不要因为事件涉及司法部门的自己人就有所顾及,更不能草草调查了事。该查的从严审查,该惩的从严惩处,从而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明党纪国法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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