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凌晨,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啟辉,伙同协警余俊霖、毛睿兴、刘灿,以及无业人员刘俊,着便装并携带工作证、手铐、警棍等,到管辖区域外的攀枝花市东区一茶楼,以警察查赌的名义,将茶楼内人员控制,并对部分人员实施殴打,将茶楼内人员身上及各处放置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5.5万余元收走。(搜狐网 11月4日) 派出所副所长以查赌名义,着便装冲进茶楼抢走15万的新闻一经曝出,不禁让人瞠目结舌,目前当事人已被判刑,但却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深思。最近几个月,关于警察队伍的负面报道特别多,有警察不作为、乱作为的事件,也有警察知法犯法的事件,还有警察充当不良势力保护伞的事件,特别在“老警察”酒后猛摔婴儿后装无知,到前段时间已被判死刑枪杀孕妇的“配枪爷”,再到充当毒贩的“保护伞”,和在莞式服务中的“不作为”等事件相继发生后,公众对代表“英雄”二字含义的人民警察,似乎产生了质疑,对他们的信任,似乎也降至了冰点。 人民警察,本应是正义的化身,是百姓的保护伞,是“我在马路上捡了五分钱”都会交给他的,那个非常值得信任的警察叔叔。但现在老百姓形容警察最多的一个词是什么?就是“蛇鼠一窝”。为何老百姓观念转变如此之大?笔者相信,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 既然是人民警察,为何还知法犯法、频触红线?是制服的优越感太强?是监管机制出了问题?还是特权意识已根深蒂固?笔者认为,外因必然通过内因才起作用。如今,广东省用不挖出“‘保护伞’不放过”的决心,告诉当地全体干警,“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饭,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的道理,任何罔顾百姓、欺压百姓的不作为或乱作为,都必将受到严惩。 话又说回来,警察作为执法主体,如果乱搞特权、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话,那我们的社会秩序真是不堪设想。当然警察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就是总有那么一些“蛀虫”和“老鼠屎”要始作俑者,所以,理应严惩不贷。 笔者认为,在当今这个警民关系、干群关系本就有些瑕疵的时候,作为具备“执法人员+党员干部”双重身份的人民警察,理应用“吾日三省吾身”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人民群众遵守和执行的,自己更应当率先垂范,正所谓,正人先正己, 打铁也需自身硬。 无可否认,警察平日里接触最多就是罪犯,难免会吸收很多的精神垃圾,会见到很多丑恶现象,但“知法犯法”、“蛇鼠一窝”、“匪气作为”等“八面玲珑“的现象却不应为警察的职业病。由此,笔者认为,只要做到坚定信念、牢铸警魂,做到入戏而不深、出淤泥而不染,才是所有警察必修的一门功课。公安的上级监管部门也应该从相关事件中吸取教训,要毫不留情地打破其中不正当的利益链,坚决狠打队伍中的不良风气,才能使警察队伍风清气正、万恶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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