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民爆料称“南华县公安局局长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在食堂内请客吃野生动物”。11月12日,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通报称,已展开调查,若问题属实将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遮掩袒护。(11月12日,凤凰网) 野生动物是指生存于自然状态下,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环境发生剧烈变化或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有濒临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非人工饲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软体类及其他动物。 国家明令禁止屠杀或食用野生动物,然而,作为南华县公安局局长,却在在食堂内请客吃野生动物,这是多么让人震惊之事。 据通报称,楚雄州公安局于11月10日18时发现网帖后,立即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报告,并迅速抽调由楚雄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督察、政工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随同州纪委调查组于当晚21时赶赴南华县开展调查工作。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可想而知,政府官员带头食用野生动物,由此引发的社会影响有多坏。 不得不说,当前社会,野生动物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有的数量锐减,有的濒临灭绝的危险,如不加以保护,极易造成生物链条的缺失,破坏生态平衡。 因此,禁食野生动物,不仅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也有助于营造人和野生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而且,不少动物体内潜藏有多种病毒和有害细菌,一旦通过食物链传给人类,就有可能引发流行性疾病,导致灾难性后果。 依笔者看来,只有制定相应措施,对捕杀野生动物和食客同时采取措施予以惩罚,才能切实起到保护野生动物的作用。 试问,连野生动物都能随意食用,还有什么权力办不到的事情?这些官员或许并不以违法违规为耻,反倒为自己常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而沾沾自喜。这样的官员当严惩,还能真正整风肃纪。(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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