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开车追尾,叔叔李某和朋友陈某、王某闻讯赶到现场,李某当着交警的面砸裂对方车玻璃。派出所民警欲带离李某,身为大荔县人大代表的陈某竟与他人撕扯谩骂民警,导致李某逃脱。昨日,大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暂停陈某人大代表资格,支持警方依法办案。昨日下午,陈某被刑拘。(华商报,11月12日) 一桩小型的交通事故,何致升级为撕扯谩骂民警,干涉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大荔县陈某作为人大代表,代表的不是人民,而是其朋友等少数人的利益,此种行为必须严查。 到底是什么让作为人大代表的陈某敢如此猖狂,干涉行政执法?笔者认为,是陈某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首先考虑的不是如何帮助群众,代表百姓利益,而且利用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作威作福,和执法人员对着干。他忽视了自己代表的身份,而认为自己是官,脱离了群众。陈某的行为已经触及到了法律,这不是他人民代表的身份就可以帮助他逃脱法律的制裁,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已经解除了他人大代表的身份,并且目前他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看完新闻,我们又得知陈某还是一名公司老板,可以说是家庭殷实,生活安逸。然而正是由于身处这样舒适的环境,官场职场得意,才让他胆大妄为,干涉行政执法,违背群众意志。陈某这种得意忘形的行为,害人害己,不但让本来简单的交通事故变得复杂,让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激烈化,也让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过,把这样一只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蛀虫及早清理出来,对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提高服务水平,是意义重大的。 人大代表撕扯谩骂警察,勇气何在?我想这是他长期脱离群众,以权谋私的行径中养成的吧!(文/禹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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