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福建省地震局通过官方微博对两天前网友的举报作出回应,确认中共福建省地震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曾飞与他人通奸属实,给予其撤职处分。(来源于:新华网) 当下,“情妇反腐”现象频发。可以说,情妇在反腐败中可谓立下了卓越的功勋,很多贪官在情妇的检举揭发下纷纷应声落马,一时间,情妇反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然而,纵观情妇反腐,无不是情妇与贪官闹僵的结果,有的是情妇不能“转正”,有的是情妇的欲望没能得到满足,于是就红颜大怒,就公开检举贪官的腐败行为。由此可见,如果举报者谢姓女网友当初没有跟曾飞“好过”,抑或曾飞答应的“与老婆离婚并娶谢某”能够付诸实践,如今公众可能没有机会一睹曾飞的庐山真面目。但世上没有后悔药,被撤职的结局成就了曾飞人生悲剧的同时,又一次给公众上了一堂情妇反腐课。笔者觉得,情妇成为反腐败“先锋”是谁给的尴尬? 曾有人调侃:“家中失窃、日记丢失、二奶翻脸”已经成为反腐三大利器。现如今,情妇反腐与网络反腐相结合,更是威力倍增。网络教会了官员们写微博,也教会了情妇发艳照、炫富和贴证据。贪官们小心翼翼维护的清廉形象,一不小心就被情妇给轻而易举打破。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等等,都成了情妇反腐利器下的“牺牲品”。 显然,这些进行举报的“情妇们”虽然做了“好事”,但却并非出于“好意”。但并非情妇们都喜欢“鱼死网破”、充当反腐利器的感觉。在与某些高官“好”的时候,少不了的各式承诺、缺不了的物质条件,都体现着情妇们最大的“价值追求”。而一旦“撕破脸”,不仅这些东西会一夜尽失,更意味着丑闻曝光严重影响到个人形象,毕竟不会有人愿意公开宣称自己的情妇身份。因此,这种反腐利器少不了一丝“被迫”的色彩。而能给予情妇“压力”的,恰巧也是当初给予情妇“动力”之人。当贪欲、色欲失去了控制,某些官员也就倒在了情妇的怀里。但官员们并不会“糊涂一世”。在他们眼里,情妇终究是情妇,仅仅是满足欲望的工具,在他们心头不可能占据永久之地。 自古“权色不分家”,一个正直清廉的官员无心也无力豢养“情妇”。因此,只要某些官员跨越雷池半步,其结局便已注定。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下,没有今天的情妇举报,也会有明天的正妻加入。而这种“矛盾”的来源,便是某些官员们对责任的模糊、对法纪的不顾、对欲望的放纵。所以,我们不但不该为勇当“反腐先锋”的情妇们拍掌叫好,反而应该将这些“情人”纳入反腐管理的范围中。既然“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贪官家属一旦同流合污,也将受到法律严惩,那么“情人们”同样也该受到同样的“待遇”。另外,那些以“美色”进行“性贿赂”的情人,还应该受到刑法的追究。唯有将这些“情人”纳入法律治理范围,这些“情人”才不会在狐假虎威,背靠着贪官获取了不当利益后,还能以“反腐先锋”的名义逃脱法律的制裁。(文/木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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