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秀峰中午饮酒后醉得不省人事,下午上班时间睡觉,与人民法官形象不符。同时,该网友还爆出了事发视频和照片,有图有真相,引起网络舆论一片哗然。近日,常德市武陵区纪委决定,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于:12月15日,人民网) 显然,法院本来就是严肃、认真的地方,工作人员更应该严守工作纪律、坚守职业操守。可是武陵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王秀峰却浑身酒气来上班,视频中的审判员神志不清,由于酒精的作用,瘫坐在椅子上,以致不省人事,来访群众的呼唤和电话铃声的吵闹都未能将其唤醒,完全将工作醉在了酒中。笔者觉得,法官酒后上岗得不得乱用法? 可以说,人民法院的陪审员竟然酒气熏熏来上班,眼里还有没有组织纪律了。王法官浑身酒气,神志不清在上班时间睡觉,要是让前来办事的群众瞧见了这可算怎么回事呢? 要有更重要的是,假设要为相关群众宣传法律,讲错了咋办?尽管常德市武陵区纪委对涉事法官王秀峰及时做出了处理,但其行为的恶劣影响远不是接受处理这么简单的就了事的,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破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虽然这是审判员的个人行为,但是因为其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群众便将其上升到了湖南常德司法腐败的高度。 其实,王秀峰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还是权力欠缺监督制约的因素在作怪。所以,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彻底取得反“四风”活动的胜利,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更长。 笔者认为,王秀峰的事例不是个案,各地各单位有必要以此事为鉴,加强监督,严厉查处。同时,要求党政机关干部工作日午餐不得饮酒,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落实规章制度,严肃党风政纪,提高公职人员的自律意识,还会督促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办事群众服好务。(文/三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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