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德内大街塌陷事件涉事业主李宝俊、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卢某及卢某雇佣的施工队现场负责人李某提起公诉。 “红极一时”的“挖坑代表”终于被提起公诉了,也总算是给了大众一个交代。然回顾李代表挖坑事件的始末,仍难免扼腕唏嘘。此坑纵然能填,此人纵然能惩,可丢失的人心能补吗? 私挖地下室违法是常识,李宝俊身为一市的人大代表不可能不知。然而就算明知违法,他依旧坚持让毫无相关执业资格的施工单位超出规划许可内容,违法建设地下室,深挖基坑,其任性程度可见一斑。而在相关部门对其处罚并勒令其改正之后,其仍阳奉阴违,“悄悄动工”直至路面塌陷,“纸终于再也包不住火”了。 “挖坑代表”一“挖”走红,舆论上引起一阵轰动。堂堂市级人大代表挖个坑都挖得如此任性,难道不是其平时任性惯了的“后遗症”?这种任性其实折射的是其对组织纪律、对法律甚至对人民的无视。他看似只是挖了一个地下室,其实是给人民群众挖了一个信任的坑,坑骗了人民群众对他的信任;也是在给“人大代表”挖了一个社会公德的坑,坑害了众多人大代表的形象;更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坑害了自己的大好前途与后半生幸福。 如此坑人坑己,不予严惩难以服众。然而就算对其进行严惩,对塌陷的深坑进行填埋修补,丢失的民心与人大代表的公信力也不会轻易的找回来了。还希望其他的人大代表牢记“挖坑代表”的教训,珍视人民群众对自己的信任。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更加完善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并加强日常管理,莫再让此类事件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