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江北区发布党员干部“正言正行正身”十条禁令。江北区区委书记杜和平强调:“制定禁令是划定红线,让党员干部行有所止,改进作风。不要让禁令成为摆设,要加大执行力度。”(据3月21日新华网) 重庆江北区纪委副书记李忠礼说,这十条禁令是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违反,处理方式有三种: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江北区活动办综合组组长张中举表示,由100名基层代表组成的监督人员将对区内党员干部明察暗访。市民发现违反行为也可以打67560116、12388电话举报。 诚然,禁令的颁布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了基本约束,通过明文规定直接将各种制度落到文件中,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将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到框架中,一旦越雷池一步,就必将受到严惩。 中央的“八项规定”的禁令已经实施了一年,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仅2013年一年的时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件,处理30420人。此外中央还分别出台了更多举措,严禁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公款吃喝等,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会场一律一摆花草不上水果等,严禁各级党政机关等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年利等物品,这些规定作用明显,公众已经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由此可见,禁令的出台对匡正风气有着极大的作用,在对待违规违纪上给予了及时制止并勒令改正。在中央多项禁令的高压态势下,改变工作作风效果相当显著。 此次重庆江北区的禁令也正和这一个道理,只有喊出实际口号,才能真正得以实施。制度的建立是实施的第一步,有了准则方能按章法办事,规范干部的行为。一年来,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举措的出台,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官场中奢靡浪费现象大为改观,为民、务实、清廉之风劲吹,其治理之功、除弊之效,人所共见。 然而,真正要将禁令显出实际效果,就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单位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三方监督的作用全方位行动起来,更要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才让禁令能落到实处,否则制度建立再好也会是“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