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日通报了各地法院近期查处的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以教育和警示广大法院干警。(新华网 9月2日) 从这些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到,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些法院领导干部带头顶风违纪,带坏了队伍风气,损害了法院形象,自身也受到了纪律处罚。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从上述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和纪律意识,持之以恒地推动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官场上屡禁不止的陋习恶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四风”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尖锐,严重破坏了党与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更伤害了干部与群众的感情。“四风”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政府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好在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党组织着力解决“四风”等方面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与实名制通报,晓谕全国上下,既是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能发挥其震慑作用,正风肃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要整治“四风”问题,需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紧跟严厉问责“打七寸”。 “点名通报”开了一个好头,但要真正发挥约束作用,那在“点名通报”之后,如果相关人员还是没有加以改进,那就应该“严肃问责”了。毕竟,问责才是制度的力量、才是硬性的规范,也才有必要的稳健性。这意味着,于中纪委的“点名通报”而言,不过是打了头阵,如果有效果,那自然是极好的;如果没效果,后期的“严厉问责”便应及时跟上。这样既给人改正的机会又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戒的做法,的确应成为一种制度常态。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所以,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话题的作风建设,必须锲而不舍、常抓不懈。那么,不论是各级党组织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拧紧信念发条,把好“总开关”。既要以身作则,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又要恪守正道,加强教育监管,始终不越法纪红线;更要强化惩处,把编织制度笼子贯穿作风建设始终,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有效遏制不良风气蔓延。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工作应以以中秋为重要时间节点,以整治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为重点,对那些有令不行的顶风违纪行为要进行严查,对那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进行曝光。只有多管齐下,才能增强整肃“四风”的有效性,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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