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张新贪腐1亿多元,主要在他担任“处长”这个阶段。张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兼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心主任、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副组长。(9月17日 新华网) 今年中央巡视组在开展巡视工作反馈情况时首次指出“小官巨腐”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张新案这是迄今浙江最大金额保障房贪腐案,其贪赃所得主要在其担任“处长”这个阶段,官虽不大,却身居要职,建设工程管理的确是一个“肥差”,也是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他没有把权力用在全心全意为民服务上,却大搞权钱交易、损公肥私,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受贿1.24亿元,贪污10000多万元,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反腐败领域下深水、出重拳。一批老虎苍蝇相继落马,其中有身居高位的党的高级干部,也有官小胆大的一般干部,显示了新一届领导班子清晰的“零容忍”立场。办公室内外,不留监督“盲区”;权力圈内外,没有反腐“特区”;官职任上和任下,也没有“例外”。一大批老虎苍蝇相继倒在了反腐利剑下。 张新案的出现充分暴露出,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中,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我们必须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监察惩处力度,进一步从制度上健全、完善权力监管、制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