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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治理怎能成为耳边风?

时间:2014-11-13 11:13来源: 作者:南灵 点击: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明确提出启动新一轮公车改革后,全国陆续吹响了“公车改革”的号角。各地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公车私用,并建立了相关处理法规。虽然改革公车再次成为了社会热点,人民关注的重点,但但管不住部分地区公车消费的腐败行为。

河南省审计厅12日公布的一份审计报告披露,河南省商务厅在第八届中博会期间,未经政府采购,购买一辆89.99万元的客车。(中新网郑州11月12日)

常年来,三公经费的浪费大家有目共睹,加强公车治理,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十八大以来,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公车改革进入了实质化阶段。

2013年11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明确提出启动新一轮公车改革后,全国陆续吹响了“公车改革”的号角。各地出台明文规定:禁止公车私用,并建立了相关处理法规。虽然改革公车再次成为了社会热点,人民关注的重点,但但管不住部分地区公车消费的腐败行为。

网民常传的一句俗话令人深思: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执行过程中,往往上下不一,说一套做一套成为了一些部门的惯性行为。11月中央启动新一轮的公车改革,河南省商务厅12月未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购买了一辆碧莲4479CC客车支出89.99万元。面对八项规定,面对反对奢靡主义,甚至还购买了地毯用于铺设12.53万元。

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2日在北京指出,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因此,面对新一轮的公车改革,面对勤俭节约之风,岂能当成耳边风呢?

法不严不为治。面对有令不行,有令不 遵,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出重拳”,要对河南省商务厅严格追责,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问责相关人员,改警告的警告,改辞退的辞退,“重拳”才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要治理公车问题,唯有出重拳,下猛药,严肃处理,才能立竿见影,取得实效。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导干部的监管,对违纪干部重处、零容忍,才能形成至上而下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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