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首次明确,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人民网11月28日) 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之后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条例》规定的内容落实到了每一个具体的环节,令《条例》实施有了量化的标准,更具有强制性、规范性,也更加容易操作。 《标准》中对各级党政机关的办公室、厨房、门厅、用地、装修等都做了硬性要求,明文要求不得修建商用建筑,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等,甚至细到绿化种植的树木品种等。 认真品味《标准》,就是要一改政府的“衙门”作风——显大显贵、舒适享乐的感觉。作为一级政府,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经常说的是人民公仆,“仆人”反而坐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对着“主人”指手画脚,造成“主人”来办事时竟有“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的感觉,长期发展下去,一部分公仆们忘乎所以,更记不得什么叫“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了,以至于心安理得认为自己掌握权利就应当享受高级的待遇,造成本末倒置,失去方向感和位置。 希望《标准》的出台,能从感官上首先改变群众对干部对政府的看法,也让干部自己无法在生活工作的硬件条件中找到个人的优越感和等级感,从外观的感觉上消除虚荣浮华的感觉,再从干部个人素质上塑造勤政、平实的形象,最后真正建设成廉政、高效、简朴的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整治工作仅仅只是迈开的第一步。 |